取保候審期滿以后怎么處理,取保候審后還會坐牢嗎?
取保候審期滿,一般有兩種可能。
一是繼續取保候審,二是收進看守所關押。
既然取保候審,而不是放人,說明是有犯罪行為的,因而會追究刑事責任,會判刑的。
但是,既然取保候審,而沒有直接關進看守所,說犯罪行為較輕,因而會判得比較輕,而且可能適用緩刑。緩刑,盡管也是刑事處罰,但是是不需要在監獄執行的。
公安機關強制措施和法院判決沒有必然聯系,是兩個概念
可以繼續取保候審,坐不坐牢要看法院怎么判決
這種刑事案件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后通常會怎樣處理?
2012年7月底因涉嫌非法采礦而刑事拘留,6天后公安部門以不至社會危險性而取保候審,13年6月犯罪鑒定結果已出,50000保證金以傳喚未及時到案沒收,接下來會怎么樣?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或者發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解除或者撤銷取保候審。
第二十條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
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并于期限屆滿前
書面通知執行機關。
就你所述,收歸看守所羈押。
取保候審不能超過12個月,期滿后不判刑會怎么樣
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取保候審期滿后一般會怎么處理
取保候審期滿后,一般情況下就需要自動到公安機關重新辦理羈押手續,重新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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