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交通事故頻發,惡性交通事故在多地都有報道。發生交通事故雙方能協商一致解決最好,協商不成的,就需要訴諸于法律。那么,發生交通事故起訴索賠需哪些材料呢?今天就由我為大家分享一下:因交通事故想要起訴的,除了起訴狀之外,還需要1、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2、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的證據;3、因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應提交《傷殘鑒定報告》;如果沒有做傷殘鑒定的,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提交書面的鑒定申請,申請人民法院作傷殘鑒定。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時報案,由交通警察對肇事者及肇事車輛依法進行處理,有利于事故的公正處理。保存好自己受損失的相關證據,如果交警調解不成功的話,應該及時到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注意不要超過了訴訟時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訴訟案中,事故當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①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②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減少收入證明
③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④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⑤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⑥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⑦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并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3.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代理人的,需簽署授權委托書.
發生交通事故后,大家想的最多的就是索賠,無論您是選擇跟對方和解結案還是訴訟結案都需要證據,充分且有力的證據一定是有利于我們索要賠償的,那么我們需要準備哪些證據?首先就是原件類,基本案件有關的醫療費發票、交通費發票、住宿費發票,以及購買一些營養費或者殘疾輔助器具的發票都需要留存;其次就是證明類,如果是一些沒有直接證據可以提交的賠償類別,就需要相關部門出具證據,舉個最常見的例子,誤工費證據,可能就需要單位提供相應的誤工證明,這一類的證據需要寫的盡可能詳盡,加蓋公司公章,還要注意留下經辦人的簽名和聯系方式,這樣第一個是為了增加證明力,第二呢也是為了方便法院核實。
交通事故訴訟要提交的證據有:
一,原告身份及戶口性質的證據:身份證、戶口本、小孩出生證、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親屬關系證明書、居委會村委會及派出所蓋章(適用死亡案件)、親屬關系公證書(適用死亡案件)。
二,證明被告身份的證據:被告工商登記材料、組織機構代碼、行駛證、被告身份證、駕駛證。
三,證明交通事故及保險情況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保險單。
四,原告傷情的證據:醫藥費發票、住院病歷、出院證明書、疾病診斷證明書、司法鑒定書、鑒定費發票、喪葬費發票。
五,誤工費證據:單位扣發工資的證明、勞動合同及工資表、存折(含歷史交易記錄)、社保單、工作單位工商登記資料等。
六,農村戶口按城鎮居民標準賠償證據:居住證、居住轄區委員會及派出所出具的事故發生前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居住證明、勞動合同及工資表存折(含歷史交易記錄),社保單,工作單位工商登記資料等。
七,被撫養人生活費證據:身份證戶口簿、小孩出生證、結婚證、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被撫養人情況證明、兄弟姐妹人數證明、無收入來源證明、親屬關系證明書、村委會居委會及派出所蓋章(適用死亡案件)、親屬關系公證書(適用死亡案件)。
八,交通費證據:汽車票、出租車票、貨(機)車票、飛機票等。
九,其他可能需要的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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