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訴案不服能上訴嗎
公訴案件對一審判決不服,除了上訴,沒有別的法律途徑要求重審,上訴就是重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七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另外,如果對二審還不服的,可以申訴。
申訴是指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認為確有錯誤,向原審人民法院和上級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處理的一種訴訟請求。
【1】對公訴案件不服可以上訴。
【2】《刑訴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3】《刑訴法》第二百一十九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你好,根據《刑事訴訟法》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對判決結果不服,可以提起上訴。如果是被害人一方對對公訴案件判決結果 不服,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抗訴,也即在公訴案件中,被害人一方無二審上訴權,僅可以申請檢察院抗訴。
公訴案件,被告人對法院判決不服,可以上訴。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親屬不服,可以在判決后五日內向檢察院申請抗訴,無權直接提出上訴。
刑事和民事都可以上訴。如果檢察院覺得審判有問題,檢察院可以提出抗訴。檢察院不抗訴,你自己可以上訴。
上訴不加刑,只適用于被告一方上訴的情形。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或者自訴案件自訴人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判決時,不受該原則的限制,這是刑事訴訟法第190條第2款所規定的上訴不加刑原則的例外情況。
公訴刑事案件一審判決后 ,犯罪嫌疑人不服,二審上訴,他的家屬重新找的證人能打贏嗎
二審能否勝訴,要根據所新提供的證人所作的證明內容、原一審中檢察院所舉證的證據等實際情況才可以分析。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被告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上訴,則二審法院對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以判斷一審判決是否正確。
而如果在上訴期間,有新的證人作證的,二審法院也應該對所作證明依法進行審查并作出認定:如果由于新的證據而導致認定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存疑的,按疑罪從無的原則,二審法院就可能會改判無罪,或發回原審法院重審;如果新的證人證言沒有被法院認定有效的,或不能影響對犯罪事實的認定的,二審法院就會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五條 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第二百二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范圍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并處理。
第二百二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后,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原審人民法院對于依照前款第三項規定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后,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一審如果結果不利,二審相對難度就會加大;但如果有確鑿的新證據或者法律適確有錯誤的或程序上有嚴重問題的,二審勝訴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你說的打贏很不好理解!改判!減刑?算打贏嗎?如果二審重新找證人!這個證人就很關鍵!如果證人能夠證明案件事實與一審判決時的事實有出入或者是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查明事實不清!那么改判減刑發揮重審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你可以向檢察機關提出抗訴。但是必須提供新的證據。有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如果不是做偽證的情況下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未實施犯罪,應該是可以贏的。不過現在的刑事案件證據鏈司法機關審核的很嚴格,一般不會出問題。
公訴案件,受害者不服判決,繼續上訴,原告怎么辦
如果你都明確了被告無能力償還債務,那法院執行局會對該案件查明無可供執行財產,你又不能提供其他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則該案件會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處理,待被執行人具備可供執行條件,你可再申請恢復執行。
當然,在此期間,被執行人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你也可申請】。
公訴案件,受害者是沒有申請法律援助的權利的,原告檢察院的作用就相當于受害的律師(公訴案件除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民事部分原告是受害者外,刑事部分原告是檢察院),你認為有必要的可自行請律師,律師費自行承擔。申請法律援助是犯罪嫌疑人的權利
公訴案件判決不合理,再次提起上訴要自費嗎
公訴案件判決不合理,再次提起上訴要自費嗎法院是不收費的。
根據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在法院訴訟中,只有民事訴訟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法院才會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等訴訟費用,而刑事案件,不管是公訴案件還是刑事自訴案件,法院都是不收費的。
所以,如果被告人對一審的刑事判決不服而上訴的,法院不收費,當事人也不需要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以下簡稱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應當依照本辦法交納訴訟費用。
本辦法規定可以不交納或者免予交納訴訟費用的除外。
如對一審判決不服,除了上訴還有別的途徑要求重審嗎?是公訴案件
你好,如果不上訴,等判決生效之后,可以申請再審。本人認為,如果確實不服一審判決,建議上訴,如果對上訴的二審判決還是不服,判決生效后,同樣可以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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