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準備哪些材料?
在起訴離婚的過程中,我們都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
(1)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等;
(2)婚姻關系證明,如結婚證、戶口本或其他證明;
(3)子女情況的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本等;
(4)起訴狀兩份,內容包含原被告身份信息、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5)其他證據材料,如房產證、行駛證、銀行存款、股票、債權債務證明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起訴離婚需要的證件和材料如下:
1、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起訴書;
4、1寸照片一張。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離婚說明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條文)
第一: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訴訟,收集有關資料,到法院進行立案。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第二: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第三:開庭審理階段。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攜帶如下證件:1、起訴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2、訴訟狀,需要提交兩份,如果有財產糾紛,可以提交財產的證據,如果有子女撫養糾紛,需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或戶口本的原件和復印件。
起訴離婚需準備哪些材料?
在過去的社會中,我們很少能看見一對夫妻離婚,對于他們來說離婚是一件比較大的事情。如果離婚了也會成為大家茶余飯后的一個笑柄,所以我們很少能看見一對夫妻離婚,但隨著社會水平的提高,大家的思想也變得比較先進,是一件可笑的事情。自己的婚姻由自己做主比較好,所以導致現在的離婚率越來越高,這已經是我們不爭的事實了,也有很多人因為很多的原因引起的離婚這樣必不可少就會有很多兩個人之間的糾紛,這些糾紛又該如何解決呢?
說到離婚,那肯定要合理的分配好很多事情就比如說的財產應該如何去分割會比較好呢?去法院起訴離婚我們又要準備哪些東西和證件呢?這是我們所應該考慮的事情。第一,我們要先準備自己的身份證件。你要我們要有夫妻關系的一個證明,就比如說結婚證之類的東西。還有就是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證明也是所需要的一樣東西。還有就是導致離婚的一些關鍵因素,例如有第三者介入或者是精神疾病之類的,還有就是生活上有什么惡習,比如說抽煙賭博,嗜酒成性之類的正相關證據提供給相關部門做鑒定。
如果你們還有孩子的話,還要提供孩子們的身份出生證明,戶口本之類的有效證件,需要考慮一下子女的撫養責任該怎么去承擔,這些都是要考慮的因素。
如今的離婚率越來越高,離婚的人越來越多,所以這些都是我們所必不可少,要知道的一些知識這些知識也能給我們帶來必不可少的幫助,希望這些知識能帶給有需要幫助的人,人生建議,在結婚前一定要擦亮眼睛去尋找那個對的人,不要盲目的去結婚,這樣只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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