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如果判處拘役,期限是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拘役,應當被拘留最長6個月的時間。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額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1、如果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只會給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并罰不會超過20天,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確定的拘留期滿時,就可以從看守所出來了。
2、如果涉嫌犯罪,在看守所關押的時間,包括刑事拘留期限,逮捕后的偵察羈押期限,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檢察院提起公訴后,如果沒有判刑或是判決有罪、但判緩刑的,就可以放出來了。(1)刑事拘留一般14天, 最長37天。(2)逮捕后的偵察羈押期限:-般是二個月, 復雜的經上-級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是三個月。有特殊情況的,經省級檢察院批準,還可以再延長。(3)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一般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可以延長半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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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被拘留 的最高期限為37天。 醉酒駕駛機動車 的會 涉嫌危險駕駛罪 ,公安機關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據刑法規定,犯此罪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所以拘役的最高期限是6個月。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提請批捕和審查批捕的時限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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