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 是指短期剝奪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強制勞動的 刑罰 ,需要關押坐牢。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 》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三條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法律客觀:《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執行刑罰。第55條規定: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請,管教民警簽署意見,經看守所所長審核后,報所屬公安機關批準。
法律分析:醉駕一般會被判處拘役刑。對于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會在拘留所服刑,具體在哪個拘留所,這個一般是就近原則,離那里近就在那里,當然本地有拘留所,就關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當然現在基本上每個縣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拘役類的刑罰,每個月是可以回家一兩天看看的,這也是為什么就近關押的原因。
法律依據:《刑法》第四十三條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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