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酒駕屬于行政違法,系違規違章行為,醉駕屬于刑事違法行為,根據《刑法》相關規定,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
因此拘役也算是判刑。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在看守所實行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十三條 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法律分析:醉駕被刑事拘留三個月,首先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刑事拘留最長是三十七天。如果是三個月就是已經開庭判決了涉嫌危險駕駛罪了,正確說法是判拘役三個月,而不是刑事拘留三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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