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去哪里報案?
請向合同的成就地(簽約地)公安機關報案;可以向派出所報案,也可以向公安局的經警隊或刑警隊報案。
報案材料:1、書面報案材料,單位報案應加蓋公章。
2、受害人、經手人等當事人如實陳述案發經過情況的書面材料。
3、報案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及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5、涉案合同和擔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6、擔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據、收付單據、承諾保證書或其他證據。
7、所損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類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請提供實物樣品。
8、受害單位資金、物品進出的會計資料、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刑法》第22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合同詐騙去犯罪地公安局刑警支隊報案。
經濟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行為實施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和實際財產取得地。報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經偵支隊/經偵大隊報案。
報案材料
1、書面報案材料,單位報案應加蓋公章。
2、受害人、經手人等當事人如實陳述案發經過情況的書面材料。
3、報案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及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5、涉案合同和擔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6、擔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據、收付單據、承諾保證書或其他證據。
7、所損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類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請提供實物樣品。
8、受害單位資金、物品進出的會計資料、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拓展資料
法律依據
現行《刑法》第22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合同被騙了應當去公安機關報警,如果受害人不及時報警的話,則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很難被追回,則被騙的金額很容易被犯罪分子揮霍一空。
拓展資料:合同詐騙罪與民事欺詐行為的界限
本罪也往往同民事欺詐行為交織在一起,但是二者也有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主觀目的不同。民事欺詐是為了用于經營,借以創造履行能力而為欺詐行為以誘使對方陷入認識錯誤并與其訂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只希望通過實施欺詐行為獲取對方的一定經濟利益,而合同詐騙罪是以簽訂經濟合同為名,達到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2)欺詐的內容與手段不同。民事欺詐有民事內容的存在,即欺詐方通過商品交換,完成工作或提供勞務等經濟勞動取得一定的經濟利益。而合同詐騙罪根本不準備履行合同,或根本沒有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或擔保。合同的民事欺詐一般無需假冒身份,而是以合同條款或內容為主,如隱瞞有瑕疵的合同標的物,或對合同標的物質量作虛假的說明和介紹等;而合同詐騙罪的行為人是為了達到利用合同騙取財物的目的,總是千方百計地冒充合法身份,如利用虛假的姓名、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騙取受欺詐方的信任。
(3)欺詐財物的數額不同。
(4)欺詐侵犯的客體不同。民事欺詐的客體是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如欺詐方騙來的合同定金、預付款等,都是合同之債的表現物;而合同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作為犯罪對象的公私財物始終是物權的體現者。
(5)欺詐的法律后果不同。民事欺詐是無效的民事行為,當事人可使之無效。若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引起訴訟,則由民事欺詐方對其欺詐行為的后果承擔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而合同詐騙罪是嚴重觸犯刑律,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行為人對合同詐騙罪的法律后果要負擔雙重的法律責任,不但要負刑事責任,若給對方造成損失,還要負擔民事責任。
(6)欺詐適用法律不同。民事欺詐雖在客觀上表現為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但其欺詐行為仍處在一定的限度內,故仍由民法規范調整;而合同詐騙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財物為目的,觸犯刑律,應受到刑罰處罰,故由刑法規范調整。
合同詐騙的概念及法律法規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手段騙取對方財產的行為。或者是合同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從而與之簽訂或履行合同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 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 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 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 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的區別:合同詐騙罪是發生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犯罪,合同也是涉及經濟貿易活動的合同,比如普通的借貸合同則不屬于合同詐騙罪范疇的合同。普通詐騙罪的管轄屬于刑偵部門,不屬于經濟犯罪偵查部門,辦案人需要根據犯罪數額到派出所、分局刑警大隊報案。
要去公安機關報案
首先要搞清楚
合同詐騙罪的立案追訴標準
1 立案追訴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2)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
情節、數額、后果界定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座談會紀要》【粵高法〔2014〕30】
11、個人進行合同詐騙犯罪的數額標準。一類地區以不滿30萬元為“數額較大”,30萬元以上不滿150萬元為“數額巨大”,150萬元以上為“數額特別巨大”。
12、關于單位犯合同詐騙罪的數額標準。單位犯合同詐騙罪的標準,按照個人犯罪數額標準的5倍掌握。
依據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公通字【2010】23號)
2、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座談會紀要》【粵高法〔2014〕30】
2 如何正確認定—罪與非罪
合同詐騙犯罪往往與合同糾紛交織一起,罪與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劃清它們的界限,大體有三種情形:
1、內容真實的合同,即行為人是在有實際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簽訂的合同。這種合同的簽訂,表明了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有進行經濟往來的真實意思,并非旨在詐騙他人錢財,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精神,即使合同簽訂后沒有得到完全的履行,也不屬于詐騙犯罪。但是,有的行為人以有限的履約能力和他人簽訂大大超過履約能力的合同,就另當別論了。以超出自己履約能力的合同簽訂后,行為人積極落實貨源,設法履行合同,即使最終沒有完全履約,也不能認定為詐騙罪。但若行為人在合同簽訂后,并沒有設法履行合同,就有故意詐騙他人財物的企圖了,此時就應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2、內容半真半假的合同。就是那種行為人只具有某種履行合同的意向,就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其內容帶有半真半假的性質。這類合同客觀上已經具備部分履約的可能性,但要受到許多條件的制約。如果行為人有履約意圖,客觀上也為履行合同作積極努力,最后因種種客觀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不能認定為詐騙犯罪。相反,如果行為人借有部分履約能力之名行詐騙之實,沒有為合同的進一步履行做出努力,就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論處了。
3、內容完全虛假的合同,即行為人是在完全沒有履約能力情況下簽訂的合同。行為人在主觀上就沒有準備履行合同,占有他人財物的動機明顯,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論處,但行為人主觀上無長期占有他人財物的意圖,只是想臨時借用,待將來有收益后再行歸還對方的,一般不宜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經偵案例
胡某某以其控制的極轉車道公司與日益網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約定極轉車道公司對外收購汽車并將車輛登記證質押在日益網公司,購車款由日益網公司全額墊付,轉入胡某某指定賬戶,車輛賣出后所得款項先還日益網公司墊付款,余下利潤雙方平分。前期雙方合作了約5000萬元交易,日益網公司能夠正常收回墊付款并分得利潤80多萬元。
胡某某開始通過手機軟件賭“時時彩”,至2017年6月已輸掉1000萬元,為滿足持續膨脹的賭博欲望并奢望迅速回本,胡某某開始使用賣車款進行賭博。2017年6月起,胡某某以辦理提檔、遷檔、過戶等為由,將部分質押的車輛登記證從日益網公司騙走,以大幅低于買入價的價格將部分車輛賣出變現,并將共計約3410.9萬元車款用于賭博。2018年2月9日,市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批準逮捕。
合同詐騙罪報案所需材料
1. 案發經過文字材料;
2. 報案人身份證明材料(委托律師律所證明函和委托書);
3. 報案公司工商登記材料(股東情況、營業執照等);
4. 被控告人個人/公司基本情況;
5. 簽訂合同原件/復印件;
6. 收付款銀行轉賬流水書面證明材料;
7. 雙方溝通短信、微信、郵件書面證明材料;
8. 招標書、擔保函、銀行存單、提貨單、倉儲單等涉及交易書面證明材料;
9. 涉及民事訴訟的訴狀、判決書面材料。
詐騙分子無孔不入!
手段多樣且時常翻新!
警惕性不高很可能上當受騙!
因此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
訂合同前摸清對方的“身份”!
重要合同條款不要遺漏!
不懂的問題及時向專業人士請教!
工程詐騙在哪里報案最有效
到案發地公安機關報案。
根據搜狐網資料顯示,工程詐騙需要到案發地公安機關報案。
普通詐騙罪的管轄屬于刑偵部門,不屬于經濟犯罪偵查部門,辦案人需要根據犯罪數額到派出所、分局刑警大隊報案。
詐騙是在派出所報案還是經偵報案?
詐騙是在派出所報案。普通詐騙罪的管轄屬于刑偵部門,不屬于經濟犯罪偵查部門,辦案人需要根據犯罪數額到派出所、分局刑警大隊報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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