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被強制戒毒的人可以保釋嗎?
強制戒毒,沒有減刑之說,強制戒毒是行政強制,不是刑罰。不存在保釋的問題。依據:《戒毒條例》(2011年6月22日國務院第160次常務會議通過)第二十七條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2年,自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之日起計算。被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在公安機關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3個月至6個月后,轉至司法行政部門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繼續執行強制隔離戒毒。執行前款規定不具備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共同提出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具體執行方案,但在公安機關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的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第三十一條 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患嚴重疾病,不出所治療可能危及生命的,經強制隔離戒毒場所主管機關批準,并報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機關備案,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允許其所外就醫。所外就醫的費用由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本人承擔。所外就醫期間,強制隔離戒毒期限連續計算。對于健康狀況不再適宜回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向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機關提出變更為社區戒毒的建議,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機關應當自收到建議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經批準變更為社區戒毒的,已執行的強制隔離戒毒期限折抵社區戒毒期限。
強制戒毒可以想辦法保釋出來嗎
強制隔離戒毒兩年的時間,一般執行期到一年之后才可以評估,如果“表現”夠好,關系夠硬的話,就可以提前出來了,只是比例也就5%左右。當然,如果是地方城市,這個條件是可以放寬的,不過關鍵是得有關系和舍得花錢。呵呵,不過要是吸食的是海洛因等毒品的話,保釋出來未必是好事,強戒的成功率不足1-2%,冰毒等新型毒品倒是可以考慮。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強制戒毒有什么辦法可以出來
法律分析:強制戒毒是不能保釋出來的。強制戒毒不屬于刑事訴訟,不能適用取保候審(保釋)的規定。當事人需要期滿后,才能出來。根據國家的法律規定和戒毒法各項規章制度。初次吸毒違犯治安條例,處拘留十五天及罰款。復吸毒品者,第二次吸毒被抓處強制戒毒二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三十三條 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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