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有案底以后會影響后代嗎
一、父母取保候審是否會影響孩子政審需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取保候審對子女沒有影響。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并不是定罪量刑,不會對子女有影響。但在取保期間不得中止對案件的偵辦,將來判刑的對子女入伍、報考特殊崗位的公務員有政審影響。
2、如被取保候審人涉嫌刑事犯罪,且已判刑,則可能會對子女造成影響。
二、取保候審的適用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三、被執行取保候審期間要遵守哪些規定?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綜上所述,發生刑事案件,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對嫌疑人采取措施,包括取保候審或者逮捕等,被取保后案件在刑事偵查階段,對子女并沒有影響,因為取保候審并不一定代表有罪判刑,即便是判刑,子女參加正常事務影響也不大。
四、取保候審的特點
與國外的保釋制度相比,中國的取保候審制度有其自身的特點。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是指公檢法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依法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擔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偵查和審判,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方法。這種強制措施既可以不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顧家庭或者從事原來的工作和勞動,為社會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又可以使他們感到國家和社會對他們的關懷,還可以減少國家用于在押人犯的生活、管理費用等項開支,從而減輕羈押場所的工作壓力。
五、取保候審的方式:
1、提出保證人擔保。
也就是說,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提供保證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并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有關規定,取保候審結束時,應當退還保證金。
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能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人在取保候審的時候能買火車票嗎
取保候審期間并不禁止購買火車票,但需要經過執行機關同意。如果私自外出,公安機關就會沒收保證金,責令另行提供擔保。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九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負責執行的派出所負責人批準。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在宣布取保候審決定時,應當告知被取保候審人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擴展資料
書寫取保候審申請書應注意事項
1、案件的性質并非嚴重。
2、如果是偶犯,應注明。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平時的表現較好。
4、如果是過失犯罪,應注明。
5、犯罪時的年齡,如是未成年人,應特別注明。
6、犯罪后有較好的悔改表現。
7、是否有固定職業,有固定職業更容易被批準取保候審。
8、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歸案,如歸案的,應注明。
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知道舉報人或證人的情況,如不知道的,應注明。
10、案件的重要證據是否已經收集,已收集的,應注明。
1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體狀況,是否患有嚴重疾病。
1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在哺乳不滿一周歲的嬰兒。等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身份證可以買車票嗎
法律分析:
取保候審期間并不禁止購買火車票,但需要經過執行機關同意。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身份證是用于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又分為實卡身份證電子身份證,是用于證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種法定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并作為每個人重要的身份證明文件。年滿十六周歲公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時,由本人攜帶戶口簿前往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辦證中心辦理。未滿十六周歲公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時,應由本人攜帶戶口簿,并由監護人陪同代為申請。監護人一般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明,當公民本人與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或監護人不為戶主無法證明監護關系的,還需提供諸如出生證明等監護關系證明,并與未滿十六周歲公民本人現場合影存檔,以保證未滿十六周歲公民身份的準確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一、辦理身份證的流程為:
1、居民應當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3個月內,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一般為公安派出所)辦理申領手續。未滿16周歲的居民,自愿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
2、辦理申領手續,應當交驗戶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3、繳納證件工本費。
二、辦理身份證需要的材料為:
1.申領人帶本人居民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
2.經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區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帶到戶籍部門辦理身份證,需要咨詢當地戶籍部門)。
3.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導登記表》。
4.核對資料無誤,錄入公民指紋信息。
被取保候審不能離開市嗎
被取保候審人是不能離開自己居住的城市的,除非有正當理由,但是有正當理由也必須經過執行機關負責人的批準,未經批準擅自外出的,嚴重違反法律規定,執行機關可以沒收部分或全部保證金,并責令被取保候審人重新交保證金。
一、被取保候審不能離開市嗎? 被取保候審不能離開住所地市、縣。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九十五條 被取保候審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負責執行的派出所負責人批準。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的,負責執行的派出所在批準被取保候審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征得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同意。二、取保候審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在宣布取保候審決定時,應當告知被取保候審人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第九十條 公安機關在決定取保候審時,還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與其犯罪活動等相關聯的特定場所; (二)不得與證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同案犯以及與案件有關聯的其他特定人員會見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從事與其犯罪行為等相關聯的特定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公安機關應當綜合考慮案件的性質、情節、社會影響、犯罪嫌疑人的社會關系等因素,確定特定場所、特定人員和特定活動的范圍。三、取保候審期限是怎么規定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執行取保候審之前,不可能不告知當事人取保候審期間要遵守的規定,被取保候審人不能明知故犯,如果辦理取保候審的時候提供了保證人,不經批準就離開現在居住的地方,會連累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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