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兒園受傷老師需要賠償嗎
如果幼兒園有過錯的話,進行適當賠償,沒有過錯不賠償。至于家長說要什么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等,沒有法律依據。如果家長方要打官司,幼兒園方絕對不會承擔像孩子家長那樣“獅子大開口”式的賠償,但要適當給予賠償。只要法律依據: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160.在幼兒園、學校生活、學習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 療的精神病人,受到傷害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單位有過錯的,可以責令這些單位適當給予賠償。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根據公平責任原則,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可以酌定幼兒園分擔50%的損失,即賠償傷殘賠償金、護理費等各項費用。
小孩在幼兒園受傷骨折學校怎么賠?
孩子在幼兒園骨折賠償標準:
法律上沒有規定具體賠償數額,可以與侵權責任人依據實際情況協商賠償,根據侵權的原因和責任劃分及小孩骨折的治療費用來確定可以求償的范圍和數額。
賠償的數額需要根據孩子受傷原因而定,原因不同,賠償主體和責任的認定也會有所不同。
1、如果是幼兒園沒盡到委托監護的責任,導致孩子摔傷或者碰傷,幼兒園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是老師侵權,造成孩子骨折的,責任也是要由幼兒園全部承擔;如果是其他幼兒侵權,導致小孩骨折的,侵權幼兒的法定監護人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2、一般來說,可以主張賠償的項目主要有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涉及到傷殘的,還有傷殘補助金、后期治療費用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在幼兒園受傷賠償標準
在幼兒園受傷賠償標準一、在幼兒園受傷賠償標準
1、幼兒園受傷賠償標準如下:
(1)學校應當賠償的是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
(2)如果造成殘疾,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駕駛機動車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賠償范圍、數額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限制。
二、人身損害賠償分配標準是什么
人身損害賠償分配標準如下:
1、如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的,那么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80%的賠償責任;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60%的賠償責任;
2、2、如是機動車之間的交通事故,那么負全部責任者承擔100%;負主要責任者承擔70%-80%;負同等責任者承擔50%;負次要責任者承擔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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