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賠償原則是什么?
一、 醫療事故 賠償原則是什么? 根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 民事責任 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訴訟 。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愿原則,并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 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 醫療過失 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 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 人身損害 進行治療所發生的 醫療費用 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 工資 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 傷殘等級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 喪葬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 喪失勞動能力 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 精神損害 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參加 醫療事故處理 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由承擔 醫療事故責任 的醫療機構支付。 醫療事故的發生便意味著有人和物將會受到損害,事故雙方最好理性處理好事故,以免在發生口角爭執后造成更大的損失。我國國家的交通安全法也應當更加嚴格監管廣大駕駛人員的行為準則,預防嚴重的 交通事故 發生,造成社會的紊亂。駕駛員也應當保持良好的駕駛記錄。
民法典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一、民法典醫療損害賠償標準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明確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醫院誤診有期限標準嗎
醫院誤診可能會構成醫療侵權,醫療機構需要承擔醫療損害責任,產生糾紛請求賠償可能需要進行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于訴訟時效進行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誤診應當承擔的責任
從過錯原則上看,無過錯的誤診不承擔法律責任,有過錯的誤診可能要承擔如下責任:
(一)醫療事故責任
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不良后果,損害程度必須達到《醫療事故處理條件》規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衛生部《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的規定要求,且過失行為不良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時,即構成醫療事故,應當承擔醫療事故責任。
(二)民事法律責任
人民法院在審理醫療糾紛案件時,對不構成醫療事故,但經審理能夠認定醫療機構存在過錯的誤診行為,符合民事侵權構成要件的,確定醫療機構承擔責任。
對技術性誤診,無論給患者造成何種程序的損害,都要由醫療機構承擔民事責任。
(三)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規定,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人員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四、出了醫療事故怎么辦
(一)疑是醫療事故造成病人死亡的,臨床診斷不能確定死因的,應在病人死亡48小時內由醫患雙方共同或其中任一方提請尸檢,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后立即委托司法機關組織實施尸體解剖,并由司法機關出據尸檢報告書。醫患雙方中任一方拖廷時間或拒絕尸檢,影響對死因制定的,由拖延或拒絕方負責。
(二)醫療事件發生后,醫患雙方均可在規定時效內提出書面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由申請方繳納申請醫療事故鑒定費。對死因不明、有一方拖延或拒絕尸檢者,可拒絕受理申請醫療事故鑒定。
(三)醫療事件發生后,原則上由醫療單位與病家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先行協商處理,協商處理達成協議、共識則此案件到此結案。
(四)醫患雙方協商無效時,任何一方均可在規定時效內提請進行醫療事故鑒定。
(五)醫療事故鑒定自提交鑒定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發出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
(六)醫患雙方任一方起訴到法院,衛生行政部門中止受理。
(七)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發出后,醫患雙方有一方不服,應在15日內再次申請重新鑒定(即復議),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非法行醫的“醫療單位”發生疑似“醫療事故”的,不在上述的處理程序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醫療事故的賠償原則有什么
醫療事故的賠償原則有什么醫療事故的賠償原則如下:
1、醫療事故的等級;
2、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3、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等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則。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事故賠償有哪些原則
醫療事故賠償 原則是: 1、 醫療事故責任 原則包括 過錯責任原則 。 2、醫療事故責任原則包括 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 3、醫療事故責任原則包括 公平責任原則 。 4、醫療事故責任原則包括 嚴格責任原則 。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