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的種類包括哪些
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根據《刑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四條規定,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第三十五條規定,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第五十二條規定,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第五十五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外,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十二條
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刑法》第三十四條
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刑法》第三十五條
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刑法》第五十二條
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刑法》第五十五條
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外,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附加刑有哪些 ?
附加刑有哪些刑法中的附加刑包括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和罰金三種。
【附加刑的目的】
附加刑的目的在于預防犯罪,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特殊預防。即通過對犯罪人適用刑罰,預防他們再次_犯罪。
2、—般預防。即通過適用刑罰懲罰犯罪,教育和警戒社會上某些有可能效仿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人,使他們不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個人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是每一個中國公民必須要遵守的法律法規,附加刑是指刑法規定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對于附加刑來說,也可以更好的規范中國公民,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罰金是人民法院判處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法方法,從法律性質上來講,刑法是一種刑法方法,而非經濟制裁,民事制裁或者行政處罰,因此在生活中一定要嚴格了解相關法律法規,避免因為自己的無知而觸犯刑法。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刑法》第54條的規定,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犯罪分子下列4項權利: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沒收財產是將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的刑罰方法。沒收財產屬于一種財產刑,也是我國刑法附加刑中最重的一種。
刑罰存在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預防犯罪,具體表現為一般預防和特殊預防兩方面。刑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方面,兩者可以同時使用,也可以獨立使用,具體的使用原則,需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來決定。
相關推薦:
妨礙執行公務治安處罰(妨礙公務治安處罰的規定有哪些)
利害關系人(民法中的利害關系人包括哪些人)
拍賣標的抵押貸款的條件(什么情況下房子會被法院拍賣)
什么是偽造貨幣罪(偽造貨幣罪是什么罪)
網絡誹謗是什么意思(網絡誹謗是哪些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