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的六種情形
回避的六種情形如下:
1、同所的其他律師是對方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2、同所的其他律師是該案件被害人的近親屬的;
3、同一律師事務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訴訟案件的對方當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業務的;
4、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務關系;
5、在委托關系終止后一年內,律師又就同一法律事務接受與原委托人有利害關系的對方當事人的委托的;
6、依據律師執業經驗和行業常識能夠判斷的其他情形。
回避分為自行回避、申請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種。自行回避,是指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等在訴訟過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時,主動要求退出刑事訴訟活動。申請回避,是指案件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認為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們所在的機關提出申請,要求他們回避。
回避的方式有哪些:
1、當事人申請回避,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開始審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
2、自行回避,有關人員遇有法定應回避的情形時,可以自己提出回避申請,回避申請提出后,是否準許,由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一條 回避的決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回避,應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院長的回避,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檢察長和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回避決定的效力對偵查人員的回避作出決定前,偵查人員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
回避的復議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有權申請回避的人
為了保證案件的公正審判,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是不能參加到案件的審判中來的,如果有此類人的,當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回避的。那么,有權申請回避的人有哪些呢?下面,我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有權申請回避的人 一、申請回避權是訴訟當事人享有的一項權利。
在訴訟中,當事人認為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員或勘驗人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者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有權申請審判人員回避。 當事人申請回避,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開始審理后知道的,應當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 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人民法院應當在3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作出決定。當事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當事人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不直接享有申請回避權,需要當事人的授權。 司法人員因與案件或案件當事人有某種特殊關系而不得辦理該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發生偏見,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審理。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檢察、審判人員,以及書記員、鑒定人、翻譯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自行回避: 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當事人的近親屬。 2本人或本人的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代理人。 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未自行回避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申請他們回避。司法人員未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未申請回避時,司法機關有權決定其回避。偵查人員在回避的決定作出前,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當事人在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判過程中,均可申請回避,如回避的申請被駁回,可申請復議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對回避也有專門規定。關于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自行回避和當事人申請回避的理由,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基本相同。當事人申請回避應當說明理由。被申請回避的人員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決定前,應暫停參與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的緊急措施除外。法院應在回避申請提出的3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作出決定。申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決定時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被申請回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工作。法院應在3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并通知復議申請人。
簡述回避的事由有哪些
根據《民訴法》第四十四條: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
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3、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審判人員有前款規定的行為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擴展資料:
當事人只要在限定時間內提出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被申請回避的人員即應暫時停止審理或參與本案的工作,以待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決定。但也不能一概而論,有的案件正需要采取緊急措施,若因當事人申請回避而停止執行職務,勢必給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帶來難以彌補的損失。
在這種情況下,被申請回避的人員,仍應及時采取措施,但本案其他工作必須暫停。比如有的財產案件,當事人要轉移爭議的標的物,急需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即使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審判人員仍應履行職責,迅速果斷地采取措施。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民訴法
相關推薦:
民間借貸還不起有什么后果(民間借貸還不起錢有什么后果)
家暴如何認定(家暴怎么認定)
個人欠款不還怎么起訴(私人欠錢不還怎么辦)
刑事訴訟證據(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的有哪些)
個人無犯罪記錄(個人可以查詢自己的無犯罪記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