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審 人民法院對因上訴而提起的第二審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判處比原判決重的刑種。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有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違背意愿認罪認罰、被告人否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或者其他不宜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情形的,應當按照本章第一節或者第三節的規定重新審理。
現實困惑
劉某經過長時間的精心策劃,將某電力公司設在鄰村的價值5000余元的100余米絕緣銅芯進戶線盜走,沒幾天他就被公安機關抓獲,后來他被提起刑事訴訟。一審法院認為,劉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200元。劉某不服,想提起上訴,但是他又十分擔心二審法院不僅不會不支持自己的訴求,反而會加重量刑。那么,二審法院會加重量刑嗎?律師點評
二審法院不會改判更重的刑罰。案件涉及上訴不加刑的原則。上訴不加刑原則,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訴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罰。法律之所以如此規定,就是為了使當事人打消疑慮,充分行使自己的上訴權。
本案中,劉某不必擔心二審法院會加重判刑,他只需要依法行使上訴權,其他的顧慮是多余的。二審法院會重新審查該案件,如果一審法院的判決過重,二審法院會及時改判;如果一審法院的判決正確,二審法院會維持原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特別提醒
上訴不加刑原則是二審法院必須遵守的原則之一,基本出發點是為了保護被告人的上訴權,防止其因上訴而遭受不利的后果,強化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審判的監督、指導,提高檢察機關的公訴和抗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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