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期間可以辦取保嗎
刑拘期間可以辦取保嗎刑拘期間可以辦取保。
當事人只要符合以下取保候審條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取保候審,作為刑事訴訟中相對較輕的強制措施,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家屬第一時間想要做的便是向公安、檢察院、法院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期限規定如下:
1、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2、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或者發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解除或者撤銷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并于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后,應當立即執行,并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拘留可以保釋嗎
刑事拘留可以申請保釋,但是需要滿足保釋條件,具體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等情形。
刑事拘留有哪些條件
刑事拘留要滿足以下條件:
1、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2、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偵查機關要報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如核準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相關推薦:
購買抵押車合法嗎(抵押車合法嗎)
公訴是什么意思(公訴的通俗意思)
考公務員的要求和條件(考公務員的要求和條件)
私人轉讓二手車(私人轉讓二手車)
女職工產期待遇(員工休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