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寵物狗肉犯法嗎判幾年
不犯法,國家沒有法律規定不允許吃狗肉,只要不殺害國家保護動物,就不屬于犯法。狗是公民的私有財產,殺狗只有在主人允許的條件下才能對其處理,否則就是侵害他人財產,應承受一定得法律責任。
1、我國的法律目前沒有規定禁止殺狗、吃狗肉的規定。狗不是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也不是瀕危動物,所以中國法律對殺狗吃狗是沒有規定的。中國法律按照法無規定即自由實行,所以殺狗吃狗不犯法。
2、社會中的愛狗人士去阻撓別人殺狗、吃狗肉,其實是一種打著愛的名義而行的違法行為。就目前來說,吃狗肉可以是道德譴責,但尚未上升到需要法律禁止和懲罰吃狗肉。
吃狗肉是合法的行為。我國沒有法律禁止公民吃狗肉,根據法無禁止即自由的規定,我國公民吃不吃狗肉是其自己的權利,可以自由決定。根據法律規定,偷狗,由物價部門對狗的實際價值進行鑒定,按實際價值定罪處罰。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按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按治安案件處罰。
拓展資料:警犬是由警察機關使用的具有一定警務用途的犬,故意傷害警犬屬于以暴力手段妨害公務的執行。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狗不是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也不是珍貴、瀕危動物,所以殺狗吃狗不犯法
吃狗肉是犯法的嗎?
聽說西方不允許吃狗肉,應該不犯法。但是西方人一般不吃狗肉,他們認為狗是人類的朋友。在西方吃狗肉不犯法,但殺狗是犯法的。你吃死狗的肉就沒有問題。西方人對狗的看法和我們中國人可能不太一樣,所以吃狗肉不被接受,這是文化習俗上的問題。 在中國嘛,那就是----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聞到狗肉香,和尚也跳墻!但是在中國的香港吃狗肉是犯法的不得屠宰任何狗只或貓只以作食物之用(貓狗規例 第 22 條)
香港法例第 167A 章 - 貓狗規例 第 22 條
(1) 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只或貓只以作食物之用,不論其是否供人食用。
(2) 任何人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或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
(3) 任何人被發現管有任何狗只或貓只的屠體或該等屠體的任何部分,且其情況合理地令人相信該狗只或貓只是在本條的規定被觸犯的情況下正在或經已被屠宰或售賣或使 用作食物,即屬犯了第(1)或(2)款(視屬何情況而定)所訂的罪行,除非他能夠使裁判官信納他事實上并沒有觸犯第(1)或(2)款(視屬何情況而定)的規定。
狗被視為人類最忠心的朋友,狗不會離棄人,對人都是忠心耿耿,
只有人會不要狗,狗是不會不要人的。
因為無論怎麼對待它,有時令狗狗受了我們不太好的對待,只要給食物比佢吃,它已經向我們擺尾.....系人類社會不可能的狗知道我們的 感覺, 我哭時, 狗會來過舔我們的眼淚, 撫慰我們.
狗有頭腦,有靈有性,有感情,但狗從來都沒有因為我們比較聰明而埋怨,反而幫助人類很多,有在極地的雪橇狗,有在工廠,學校的守門狗,
有在家中守護大家的住家狗,狗是生命!
食狗肉?有人性的都不會吃掉自己最忠心的朋友,忠心往往被視為愚蠢,笨,但就是因這點愚笨,狗,請活了多少生命?狗能請活別人令自己死亡,這一點問心,又有誰能做到?這一些被譽為世上最聰明的人類,
有誰能做到?我決不會放棄狗只,不只是狗,所有寵物都不能放棄。
吃狗肉在香港仍在元朗及大埔一帶!
吃狗肉在香港是不容許的,當然要見義勇為舉報吃狗肉人士。
裁判官郭偉健重判4名宰殺狗兒的男子入獄,成為有關法例首宗監禁判刑,他昨日判刑時再三強調,狗與人類是好朋友,人類對待狗只的態度,也有異於其他動物:「香港有《貓狗條例》
但并無《豬羊條例》。」他不但同情受害的兩只狗,更贊賞狗只的忠心耿耿:「狗會歡迎主人回家,對人搖尾乞憐。狗可以不為報酬守護人類及其家人,甚至承擔拯救人類的工作,但你有見過豬和羊這樣做嗎?」他痛心地指出,該案不但奪去狗的性命,也傷害了狗的心靈。
吃狗飲食文化是不良傳統
對於4名被告表示吃狗肉是飲食文化,不明白煮食狗只的罪行,裁判官對此表示十分反對。他指出,飲食文化是建基於傳統,但明顯地,吃狗肉是不好的傳統和習俗,應被譴責及消除。他舉了兩個例子說明:「從前的社會也有人吃人、也有奴隸制度,但現在的社會不能接受。我們應該只延續好的傳統和習俗。」因此要重判各被告,才能安撫公眾對該案的不安及焦慮。
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顏綺苓表示歡迎宰狗吃被判囚判決,認為可起警醒作用。她又贊揚案中報警的鄰居見義勇為,行動迅速,并鼓勵市民舉報吃狗肉人士...
吃狗肉犯法么?判幾年?
目前不犯法。4月8日,農業農村部在其官網公布了《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征求意見稿)》,并且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意見稿中有一項與狗有關的內容:“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這是什么意思呢?通俗一點講,也就是說,狗狗的定性,已經從原來的“家畜”改變為人類的“伴侶”屬性。所以,如果該意見稿通過后,以后是不能再吃狗肉了,要不然會觸犯法律,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這一則消息一公布,立刻在網絡上引起了一場關于“能否吃狗肉”這個問題的激烈爭議。有些愛狗人士,看到這則消息后真的是可謂大快人心,因為原來雖然愛狗,但是缺少法律支持,所以不能有效地阻止一些人吃狗肉。這下,總算有了法律的依據了,以后就可以有法可依的保護狗狗了。而有些喜歡吃狗肉的人,卻因為這條消息憤憤不平,表示自古以來狗都是六畜之一,是可以食用的。于是,保護狗狗的人和喜歡食用狗肉的人,就展開了一場網絡口水大戰。
其實,雖然狗狗自古以來就是六畜之一,但是,近年來狗狗的實際作用早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已經從最初的“看家護院”,轉變為“人類伴侶”的角色。人類的伴侶,豈可能吃!
再者,即使我們不從法律規定的角度考慮“狗肉不能吃”的這個問題,我們從自己自身安全的角度來考慮這個問題,狗肉也是不能吃的——當下的新型肺炎疫情,還沒有給我們一個沉痛的教訓嗎?何況,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我們食用的狗肉美味,有多少是從正規渠道來的呢?
吃狗肉犯法不
吃狗肉是合法的行為。沒有法律禁止公民吃狗肉,根據法無禁止即自由的規定。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