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為老人讓坐等具體行為,但法律規定了“倡導全社會優待老年人”;“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鐵路、水路和航空客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優待和照顧”等尊優老人的理念。同時,尊老受幼是中華的傳統美德與良好的公序良俗。不要因為個別老人的為老不尊而影響與敗壞良好美德,全社會還要倡導尊重老人!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五條 國家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對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倡導全社會優待老年人。
第五十七條 提倡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行業為老年人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鐵路、水路和航空客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優待和照顧。
民法典規定公交讓座是道德范圍。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老人當然是需要愛護的。但在這里需要強調的是,老人的行為方式需要合法。根據《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老年人應當遵紀守法,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而在事件中,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了“尊老愛幼”屬于法定義務。
民法典規定公交讓座有關事項:
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給老人讓座也在情理之中,可是沒有哪項法律明文規定年輕人必須給老年人讓座,年輕人讓不讓座全憑個人意愿,不應勉強而為之。
道德是需要公眾自覺遵守的,如果用法律手段來強制遵守道德,那么道德也就變了味。讓座只是一種素養的體現,不是責任,更不是義務,老年人無權要求年輕人為自己讓座。
根據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條規定:國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權益。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五條規定:國家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對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國家倡導全社會優待老年人。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提倡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行業為老年人提供優先、優惠服務。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鐵路、水路和航空客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優待和照顧。但在這里,付璐律師沒有看到任何關于“給老人讓座是法定義務”的描述。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民法典
我肯定支持上班族。雖然是年輕人。但是工作一天了也很辛苦。在坐公交車的時候讓自己稍微的放松一下,或者是輕松一下。讓自己疲勞一天的身體稍微緩解一下,這是很正常的事情。沒有必要給老人讓座。作為老人自己也應該自覺。多為年輕人想一想。在上下班的時間最好不要和年輕人去擠公交車。老年人本身一天就沒有什么事情。在家里呆著不挺好的嗎?你非得在上下班那個時間去和年輕人擠公交車、擠地鐵。然后還要年輕人給你讓座。一點公德心都沒有。
據說有的城市已經率先開始取消了老年人乘車不花錢的情況。這個特別的贊成。作為老年人,是應該得到年輕人的照顧,或者是幫助。但是你也得在年輕人力所能及的情況下。他工作一天了,累的夠嗆。老年人,你閑了一天了。你為什么非讓年輕人給你讓座呢?我覺得這些能坐車的老年人。就說明他們的身體還是挺好的。所以應該老年人給年輕人讓座。如果身體不好的話,你也沒有必要坐公交車來回運動。在家門口鍛煉鍛煉身體,不挺好的嗎?干嘛非要坐公交車?或者是地鐵到處亂竄。老年人上車就讓年輕人讓座。憑什么。就憑你是老年人。何況現在的老年人都有退休金。你坐公交干什么?你可以打個車走啊。因此堅決不贊成。工作一天的年輕人特別累又特別辛苦還要給老年人讓座這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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