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兩年緩期執行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宣告緩刑,兩年期滿后,原判不用再執行。前提是兩年內不能再犯罪,否則撤銷緩刑,原判加上新罪的量刑,合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七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 第四百五十七條 罪犯在緩刑、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被發現在判決宣告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應當撤銷緩刑、假釋的,由審判新罪的人民法院撤銷原判決、裁定宣告的緩刑、假釋,并書面通知原審人民法院和執行機關。
判兩年緩刑兩年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兩年之內沒有違法犯罪行為,且符合緩刑執行規定的兩年之后不用繼續服刑,如果自判決生效日起兩年之內累犯或者出現違法犯罪行為以及違反緩刑服刑規定的要履行完一年的有期徒刑. 所以只要判緩刑的之后一定要多注意,平平安安的才可以免除牢獄之苦。緩刑,是指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備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在一定的考驗期間內附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罰的一種制度。
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是什么意思
一、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兩年之內沒有違法犯罪行為,且符合緩刑執行規定的,兩年之后不用繼續服刑,如果自判決生效日起兩年之內 累犯 或者出現違法犯罪行為以及違反緩刑服刑規定的要履行完兩年的有期徒刑。 二、被判有期徒刑最少多少年 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國規定不一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 第六十九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 死刑 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 管制 最高不能超過三年, 拘役 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根據刑法第45條規定,除本法第50條、第69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一)根據刑法第50條及刑法修正案(八)第4條的規定, 死刑緩期執行 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 立功 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執行死刑 。 (二)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第69條的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并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三)根據刑法第71條的規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又犯新罪,以前罪沒有執行完畢的 刑罰 為基礎來確定應當執行的刑罰,其實際執行的刑期可能超過15年,甚至達到25年。 (四)有期徒刑的刑期,刑 法規 定從判處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 羈押 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謂“判決執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簽發執行通知書之日。 三、有期徒刑能同時適用緩刑嗎 一般來講在判刑的同時是否能適用緩刑,還需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 緩刑條件 。然后再由法院進行裁定。緩刑的法定條件包括: 1、緩刑 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于再危害社會; 3、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因此要是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時候符合上述條件規定的話,那么也是有可能同時適用緩刑的。 那就是如果在兩年之內沒有發生違法的行為并且符合緩刑的規定,那么在有期徒刑的兩年期間是可以執行緩刑的。但是如果發生了違法的行為那么犯罪人員就必須要服刑兩年。所以有緩刑的最好要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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