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戶搶劫和入室搶劫區別
入戶具有非法性,即未經主人的同意擅入私邸,進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也就是以實施搶劫犯罪為目的。
非法侵入他人的住所,具體表現形式多樣,如公然破門而入,秘密侵入,欺騙侵入等等。但行為人基于某種合法、正當理由進入他人住所,臨時起意實施搶劫的,則不屬于“入戶”搶劫,構成犯罪的,可按一般搶劫處理。
一、入室搶劫和入戶盜竊的區別有:
1、入室搶劫和入戶盜竊的發生地點是不一樣的;
2、入室搶劫構成的是搶劫罪,入戶盜竊構成的是盜竊罪;
3、入室搶劫不是搶劫罪的加重處罰情節,入戶盜竊是構成盜竊罪的法定情形之一;
4、它們的處罰標準是不一樣的
二、入室搶劫常見的類型有:
(1)因經濟糾紛或其他矛盾引發的入室搶劫;
(2)賭博有關的入室搶劫;
(3)隨意性極強的入室搶劫;
(4)“隨機應變”的變盜為搶。
三、入室搶劫處罰方式如下:
1、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造成當事人死亡的,處死刑。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怎么樣才算入室搶劫?
麻煩 牛X人士 幫忙講解下 什么樣的行為算 入室搶劫。。 直接 進入他人家里 未經過允許 把東西拿走 算不算入室搶劫? 根據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入戶搶劫”,是指為實施搶劫行為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包括封閉的院落、牧民的帳篷、漁民作為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進行搶劫的行為。對于入戶盜竊,因被發現而當場適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入戶搶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依據簽署解釋,對于“入戶搶劫”作了進一步的細化規范,即規定:認定“入戶搶劫”時,應當注意以下三個問題;
一是“戶”的范圍。“戶”在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現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與外界相對隔離兩個方面,前者為功能特征,后者為場所特征。一般情況下,集體宿舍、旅店賓館、臨時搭建工棚等不應認定為“戶”,但在特定情況下,如果確實具有上述兩個特征的,也可以認定為“戶”。
二是“入戶”目的的非法性。進入他人住所須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為目的。搶劫行為雖然發生在戶內,但行為人不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為目的進入他人場所,而是在戶內臨時起意實施搶劫的,不屬于“入戶搶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為必須發生在戶內。入戶實施盜竊被發現,行為人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相威脅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為發生在戶內,可以認定為“入戶搶劫”;如果發生在戶內,不能認定為“入戶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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