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斃死刑犯的流程是怎樣的?
初審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被告人上訴于上級人民法院。
終審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移送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準死刑”并下達“死刑執行命令“。
初審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執行死刑命令。
人民法院執行法警從羈押死刑犯的看守所提人并“驗名正身”。
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將死刑犯綁赴刑場。從前亦必需游街示眾!浩浩蕩蕩的執行車隊繞遍所有轄區。圍觀群眾夾道觀看甚是熱鬧!
曾經的刑場一般設在空曠之地,四鄉八地的人們清晨即趕來看熱鬧。刑場設立主席臺和觀眾區,無數執法人員將刑場團團圍住森嚴壁壘!
隨著尖叫的警笛聲,“囚車”映入觀眾們的眼簾。刑場上剎時氣氛無比緊張!外圍的工作人員和內圍的警察們振聾發聵的喊叫制止躁動的觀眾們!
一會兒,死刑犯被眾人前扶后拽地押上主席臺。主持人宣讀《刑事判決書》和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死刑執行命令“。
主持人最后威嚴地宣布“執行死刑“!眾法警將死刑犯押到“執行區”。死刑犯跪下背朝觀眾,執行法醫在死刑犯的后背位置劃好射擊“圓圏”,執行法警將槍抵住“圓圏“射擊。槍響!死刑犯倒地伏法!執行法醫檢查死刑犯之瞳孔確認死亡。執行人員隨即匆匆離去!
一、現在中國大陸絕大部分地區執行死刑的方式為注射死刑,僅有極少部分條件尚未成熟的地區執行槍決!
二、槍決執行死刑的流程大致是如此:1.看守所民警(一般不少于兩人)在執行當天到監舍去提人;2.安排近親屬(提前通知)到會見室會見;3.死刑犯享受最后的“早餐”;4.法院工作人員對罪犯進行宣讀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準結果和死刑執行通知并通知驗明正身;5.看守所民警和法院執行人員辦理罪犯交接手續;6.民警給罪犯卸下手銬,武警戰士對其五花大綁;7.民警給罪犯卸下鉚死的腳鐐,武警戰士再用法繩去綁緊兩只褲腿(一來防止罪犯在行刑過程中大小便從褲腿流下,弄臟場地,二來限制罪犯的步伐);8.專車押送到刑場,罪犯跪地上,背對著行刑人員;9.法醫在罪犯背后心臟部位做標志(打心臟)或執法者讓罪犯張嘴(爆頭);10.武警戰士開槍,而后立即閃開并走遠;11.法醫上前檢查生命體征,未死,副槍手補槍,直至死亡;12.罪犯尸體拉殯儀館火化;13.法院通知家屬領取骨灰并移交遺物。
以上是以前槍決死刑犯時的大致流程,現在可能會有小變化,但應該大同小異!
90年代上小學時候看見過一次
刑場是在郊區的山腳下。
我們幾個小伙伴當時正在踢球,有個哥哥跑過來說要槍斃壞人了。
于是我們就一起跟著去看了。
等去的時候,已經有很多人圍觀了。
不過不讓靠近,我們就找了個樹爬上去,在樹上看。
基本上看的清清楚楚了。
等了一會,來了好幾輛車。
有卡車,這個是專門拉死刑犯的。
后面就是警車了。有法院的警車,大部分是正常的警車。
等車停了以后以后,下來好幾個警察。
有個警察拿著相機在拍照,估計是做記錄的。
后面就是一個警察領頭,后面武警押著犯人。
當時執行的5.6個犯人。
所以浩浩蕩蕩的一群人下來。隨后把犯人押到要執行的地方。
我們看見犯人都是五花大綁的。然后到了地方就跪下了。
然后武警伸手取掉犯人脖子上掛的牌子扔地上,犯人就跪在了地方,非常配合
等都準備好了。
有個警察的領導就開始宣讀犯人的罪狀。
說完了以后,示意武警準備執行。
隨著執行命令的下達。
幾聲清脆的槍聲后,犯人直挺挺的倒下,然后周圍群眾發出一大片議論聲唏噓聲。
這個時候法醫上來檢查犯人是否死亡。
檢查結束,全都一槍致命。
然后拿相機的警察過來又拍了幾個照片。
結束以后,就開始把尸體抬走,放車上拉走了。
執行的速度其實很快。
收拾的速度也快,看槍斃結束了,圍觀的人也都回去了。
我們一邊走一邊討論著。
因為距離比較遠,所以基本沒看見什么可怕的景象。
現在應該槍決的執行方式少了就算有也不在讓老百姓圍觀了。
聽說現在都是注射死刑了。
雖然沒真實見過,但是應該和電影里差不多吧。
反正整體流程都是這樣。
就是犯人死的時候能少點痛苦。
不管如何,我們普通老百姓要做到的就是不要去犯罪。
遵紀守法,才是一個合格的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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