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險公司的出險電話。對方傷情重的話請直接播打120,你就留在現場等待交警來處理。
3、不建議你主動去醫院,也不要主動打電話調解。等對方聯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去處理事故。任何關于醫院的費用請和你的保險公司聯系,保險公司會請非常專業的律師幫你打官司,最后要賠多少,完全不用你自己管。
4、對方要么接受交警的認責比例同意調解要么起訴,你就放心開車好了,如果有其他交警查驗行駛證,你就說有事故正在處理或者有未了結的訴訟。時間一長,要么保險公司答應賠,要么傷者自己接受調解。法院一判下來,你就可以直接拿判決書去找交警拿回行駛證了。
5、如果有車輛損失,保險公司勘探現場的時候會有一張定損單,你拿去4S店或其他汽修廠,其他由他們搞定。
6、營養費、誤工費,不要私下答應,現在各地都有一份很完整的賠償標準,對方拿出所有的發票和證明后交警開具調解書,拿著調解書去保險公司報銷即可。
1、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
2、發生財產人身損失的,由肇事車輛車主、肇事司機和保險公司一起進行賠償
3、由承保的保險公司的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承保范圍以外的損失由肇事者承擔
4、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由賠償義務人,具體的賠償的項目視情況而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問題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分析】:開車撞到人,負全責的,應該由肇事者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主要的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如果對方構成傷殘的,還應該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在賠償的時候,首先應該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的,再由事故肇事者進行賠償。如果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的,則事故肇事者的賠償可以由保險公司在賠償限額內直接賠償給對方,也可以由責任人進行賠償后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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