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罪量刑標準2023
職務侵占罪既遂,量刑規定是,數額較大的,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法院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法院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該罪有三個量刑檔次,根據犯罪情節來確定具體的刑罰。
一、最新職務侵占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十一》二十九、將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職務侵占罪既遂也是一種數額犯罪,因此在對具體行為進行立案認定時,就需要從其犯罪數額入手,一般達到了數額較大標準的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了,而這里的數額較大是6萬元以上。如果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業及其他單位財物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則也不能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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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詐騙罪和職務侵占罪的區別是什么
兩種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犯財產所有權的行為,兩者的主要區別就在于:
1、主體要件不同,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必須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而詐騙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2、犯罪對象不同。本罪的對象是本公司企業的財物,這種財物實際上已被行為人所掌握,而詐騙罪的對象是不為自己實際控制的他人財物。
3、犯罪的行為不同。本罪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本單位的財物;而詐騙罪則是用虛構的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的財物。
單位發現員工犯罪行為后,如果能趁其還沒有防備時突擊進行內部談話,審查,并讓其寫下保證書,悔過書,將會有助于立案成功,如果在這些書面證據中員工主動承認實施了職務侵占行為,那么事情就一目了然,立案就不會有多少難度。如果不能讓嫌疑人主動書寫、簽字。在談話的過程中錄音一些內容也很可能有幫助。當然,這得根據不同案件具體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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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占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呢?
職務侵占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呢?該罪名的主體要求是具有特殊職務的主體,利于職務上或者工作中的便捷,將本屬于單位的財產據為己有,達到法定數量要求的應當按照本罪論處。按照法律,本罪達到數額較大應當判處二年以下刑罰,數額巨大可以達到五年至六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據此,可以確定職務侵占罪的主體,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具體而言,包括:1、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中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有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2、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中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以上人員均是單位正式在冊或者在編人員,或有特定的職權、職務,或從事一定具有實際內容的工作,可以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單位財物而成為職務侵占罪的犯罪主體。相對而言,盜竊罪只是一般主體,不需要行為人具有特殊身份。
職務傾占罪量刑標準是怎么樣的?
一、職務傾占罪量刑標準 貪污 或者 受賄 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 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處 罰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 職務侵占罪 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1] 。客體要件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此處所稱“公司”,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 [2] 規定設立的非國有的 有限責任公司 和 股份有限公司 ;所稱“企業”,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國有的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設立的有一定數量的 注冊資金 及一定數量的從業人員的營利性的經濟組織,如商店、工廠、飯店、賓館及各種服務性行業、交通運輸行業等經濟組織;其他單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業以外的非國有的社會團體或經濟組織,包括集體或者民辦的事業單位,以及各類團體。職務侵占罪侵犯的對象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所謂“動產”,不僅指已在公司、企業、其他單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錢財(包括人民幣、外幣、有價證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單位有權占有而未占有的財物,如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擁有的債權。就財物的形態而言,犯罪對象包括有形物和無形物,如廠房、電力、煤氣、天然氣、工業產權,等等。 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具體而言,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所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職權及與職務有關的便利條件。職權,是指指本人職務、崗位范圍內的權力,與職務有關的便利條件,是指雖然不是直接利用職務或崗位上的權限,但卻利用了本人的職權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條件,或通過其他人員利用職務或地位上的便利條件。包括:(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經手、決定或處理以及經辦一定事項等的權力; (2)依靠、憑借自己的權力去指揮、影響下屬或利用其他人員的與職務、崗位有關的權限; (3)依靠、憑借權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員,或者利用對己有所求人員的權限,如單位領導利用調撥、處置單位財產的權力;出納利用經手、管理錢財的權利;一般職工利用單位暫時將財物,如房屋等交給自己使用、保管的權利等。至于不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而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環境、容易混入現場、易接近目標等,即使取得了財物,也不是構成本罪,構成犯罪的,應當以他罪如 盜竊罪 論處。 2、必須有侵占的行為本單位財物,是指單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財產,包括本單位以自己名義擁有或雖不以自己名義擁有但為本單位占有的一切物權、無形財物權和債權。其具體形態可是建筑物、設備、庫存商品、現金、 專利 、 商標 等。所謂非法占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竊取、騙取等各種手段將本單位財物化為私有,既包括將合法已持有的單位財物視為己物而加以處分、使用、收藏即變持有為所有的行為,如將自己所占有的單位房屋、設備等財產等謊稱為自有,標價出售;將所住的單位房屋,過戶登記為己有;或者隱匿保管之物,謊稱已被 盜竊 、遺失、損壞等等,又包括先不占有單位財物但利用職務之便而騙取、竊取、侵吞、私分從而轉化為私有的行為。不論是先持有而轉為己有還是先不持有而采取侵吞、竊取、騙取方法轉為己有,只要本質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利用了職務之便作出了這種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達到了數額較大的標準,即可構成本罪。值得注意的是,行為人對本單位財物的非法侵占一旦開始,便處于繼續狀態,但這只是非法所有狀態結果的繼續,并非本罪的侵占行為的繼續。侵占行為的完成,則應視為既遂。至于未遂,則應視侵占行為是否完成而定,如果沒有完成,則應以未遂論處,如財會人員故意將某筆收款不入賬,但未來得及結賬就被發現,則應以本罪未遂論處。 3、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如果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業及其他單位財物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則也不能構成本罪至于數額較大的起點數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16年4月18日聯合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的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的職務侵占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于 受賄罪 、 貪污罪 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 第一條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第二條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根據上述規定, 職務侵占 六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為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 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具體是指三種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這些董事、監事必須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他們是公司的實際領導者,具有一定的職權,當然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員,是指除公司董事、監事之外的經理、部門負責人和其他一般職員和工人。這些經理、部門負責人以及職員也必須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他們或有特定的職權,或因從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財物而成為本罪的主體,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是指集體性質企業、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職工,國有企業、公司、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等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所有職工。綜上,凡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單位的財物的,應依照本法第382,383條關于貪污罪的規定處罰,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本單位財物,則按本罪論處。這里所說的“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在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公司、企業中行使管理職權,并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包括受國有公司、國有企業委派或者聘請,作為國有公司、國有企業代表,在中外合資、合作、股份制公司、企業等非國有公司企業中,行使管理職權,并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職務侵占是一個特殊主體實施的犯罪行為,職務侵占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自己在單位或者是某些事業單位的職權,為自己謀取利益,并且利益應該達到一定的數額,法律規定,數額達到三到十萬元屬于數額巨大,應該認定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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