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弒母案四個角度分析如下:
2019年4月21日,吳謝宇已經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身上帶了30多張身份證,通過網絡購買,三年來一直在國內活動。 5月27日,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吳謝宇批準逮捕。 8月5日,“吳謝宇弒母案”由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報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涉及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三項罪名。
在吳謝宇從小到大的成長過程中,“侵入式的母愛”讓吳謝宇迫不得已一切要從有用和實用出發,過度的注重自己的成績,排名和名譽。在這個過程中,吳謝宇放棄了童真,丟掉了少年的頑劣,放棄了一切的業余愛好,為了學習而學習,為了成績而學習,在吳謝宇的母親和吳謝宇看來,唯有成績才是硬通貨,唯有排名才是最重要的。
正因為追求一種至極的“有用”,吳謝宇感覺壓力越來越大,正所謂多則惑,他無法用自己多年來積攢的少得可憐的“無用”素養來排遣和釋放自己的壓力,他感覺自己奮斗多年的所謂“希望”和“夢想”,已經變得沒有任何意思。
所以他徹底絕望了,用弒母來結束那位曾經帶給自己巨大壓力的母親,同時也給自己一個了斷,也給自己的人生一個了斷,所以就這樣發生了慘劇。
我認為無論從何種層面來講,北京大學的這個學生所做的行為對于社會來說負面影響都是非常大的,不潔潔已經觸犯了法律,而且已經觸犯了道德底線,因為父母是我們每一個人生命當中最重要的人,而且是我們出生的根本,所以我們應該孝順父母,而不應該做出這樣的行為,社會應該對于這種行為進行嚴厲的處罰。
一、這種人是不可以被原諒的吳謝宇的姑父已經原諒了吳謝宇的行為,認為吳謝宇只不過是失手殺死了自己的母親,但是我認為吳新宇的行為是不可被原諒的,即使是自己的親戚也是不能夠原諒他的行為的,畢竟給社會造成了非常大的影響。
目前這件事情已經被公眾所關注到了,我認為在這一次審判的過程當中,必須要給予嚴厲的處罰,才能夠對得起這個社會當中的父母,父母是每一個人最親近的人,必須要給社會樹立一個很好的榜樣。
其實我本人一直在反思這件事情,我認為之所以能夠出現這樣的事情,是因為對于年輕人的思想教育并沒有達到應該有的目的,在未來的發展當中,必須要注重對于年輕人思想的教育,才能夠讓年輕人不再犯錯誤。
能夠考上北京大學,說明吳謝宇本人的努力程度是非常高的,而且自身的天賦也是非常強的,但是吳謝宇在獲得了成功之后并不想著去報答自己的父母,而是做出了這種大逆不道的事情,社會當中對于他的行為是不可饒恕的,而且是不可能原諒他的這種行為的相關的部門,必須要對于這件事情進行嚴厲的處罰,才能夠還社會當中一個光道才能夠讓負面影響逐漸的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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