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事訴訟過程中如果原告死亡,法院會中止訴訟,需要等死者合法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若死者繼承人愿意參加訴訟,將恢復訴訟。 如果死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或者死者無繼承人,法院會判決終結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后,恢復訴訟。
法律分析:可以。
民事訴訟當事人不在的話是可以委托家人代理訴訟的;代理人要帶齊起訴材料:起訴狀、原告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證據材料、委托書、代理人是律師的,還要帶律師事務所的公函、律師證;代理人是公民個人的,還要帶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無償代理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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