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傳播艾滋病是否構成犯罪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對于艾滋病是非常恐懼的,人們恐懼艾滋病的原因是暫時沒有方法能治愈該病,而艾滋病是屬于傳授能力非常強的,一般是通過血液或者性行為傳播,那么惡意傳播艾滋病是否構成犯罪?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惡意傳播艾滋病是否構成犯罪 在我國,有傳播性病罪,即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又賣淫、嫖娼的行為。
1、如果行為人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仍與他人戀愛、姘居、通奸的,均不構成本罪。需有營利目的或者放任傳播而進行賣淫、嫖娼為目的。 2、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出于傷害他人、使他人傳染上性病的故意,與他人發生性關系,致使他人傳染上性病的,不能定傳播性病罪,情節嚴重的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像是明知自己身患艾滋而與人性交,則可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這要根據具體的案情進行分析,主要可能涉嫌傳播性病罪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如果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根據《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的規定,構成傳播性病罪,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4、如果行為人故意通過讓人使用污染艾滋病毒的針頭、血液或血制品,甚至用污染艾滋病毒的針頭來刺傷他人等行為,把艾滋病毒傳播給不特定的多數人,危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安全的,應按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傳播性病罪的構成 (一)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即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社會治安管理秩序。 賣淫、嫖娼是國家法律嚴厲禁止的行為。 行為人為了賺取錢財,滿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為了報復社會,置國家法律于不顧,仍然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行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的情況下,仍然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其行為將直接傳播性病,對他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 (二)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嚴重性病患者實施賣淫嫖娼的行為。 賣淫、嫖娼是相對應的行為,賣淫是指以營利為動機,與不特定的異性發生性交或從事其他淫亂活動,嫖娼則是指以交付金錢或其他財物為代價與賣淫者發生性交或從事其他淫亂活動。即性病患者與他人從事性交以外的淫亂活動時,也容易將性病傳染給對方。因此,其他淫亂活動與以性交為內容的賣淫、嫖娼具有相同的社會危害性。 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情況下,故意實施了賣淫、嫖娼行為,即構成犯罪。至于實際上是否已造成將性病傳染給他人的結果,不影響本罪的成立。當然,如果行為人的賣淫嫖娼行為確已引起他人染上性病的后果,可以作為量刑的情節予以考慮。 (三)主體要件——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已滿十六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的人。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 (四)主觀要件——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而出于某種動機或為達到某種目的,仍然向他人賣淫或嫖娼。行為人的“明知”可以是確切知道自己患有某種嚴重性病,也可以是其知道可能患有某種嚴重性病。如果行為人未被確診為患有嚴重性病,但根據其知識、閱歷能證明其明知可能患有嚴重性病的,也應視為“明知”。至于行為人對可能發生的將性病傳染給他人的危害結果是持希望或放任態度,不影響本罪成立。 具體來說,以下情況可以作為判斷行為人具有“明知”的標準: (1)有證據證明曾到醫院說醫,被診斷為患有嚴重性病的; (2)通過其他方法能夠證明被告是“明知”的。如果行為人確實不知道自己患有嚴重性病而賣淫、嫖娼的,則不認為構成犯罪。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惡意傳播艾滋病會不會構成犯罪”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惡意傳播艾滋病是會構成刑事犯罪的,可以按傳播性病罪進行刑事處罰。
故意傳染艾滋病是犯罪嗎
故意傳染艾滋病是犯罪嗎艾滋病人故意傳播他人是構成犯罪的,根據《艾滋病防治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傳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如果患艾滋病患者故意傳播是有故意殺人的嫌疑的。艾滋病患者故意傳播是不具有故意殺人的嫌疑的。理由:一、刑法意義上的故意殺人行為,要求對生命法益有現實而緊迫的威脅。一方面,艾滋病從染病到死亡需要經歷一段時間,況且在患者及時就診的情況下,病情能夠得到控制,很多患者的生命可以維持幾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該威脅并不緊迫。另一方面,若將上述行為認定為故意殺人,那么,因為從染病到病法死亡,需要一段過程且該過程時間還很長,死亡結果并不會立即出現。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賣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的規定,以傳播性病罪定罪,從重處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認定為刑法第九十五條第三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所指的“重傷”,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賣淫、嫖娼的;(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
【法律依據】
《艾滋病防治條例》
第六十二條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傳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六十條【傳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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