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與監獄本質區別在于職能不同。派出所主要職能管理戶口和基層治安;看守所主要職能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所主要職能依法將特定的人短時間拘禁留置;監獄主要職能懲罰、改造犯人。
1、派出所
中國公安部門的基層機構,管理戶口和基層治安等工作。舊中國警察局下面亦設有職能相似的此種機構。曹禺《北京人》第三幕:“不知怎么姑爹一晚上在派出所還喝了一半……這是剩下的那半瓶白蘭地。”陳忠實《信任》:“你倆把今日打架的事調查一下,給派出所報案。”
1946年公安機關成立公所,1948年改稱公安分駐所,1950年改稱派出所。 派出所名稱延續至今。我國臺灣省的警察局下分設基層機構亦稱為派出所,其職能與大陸派出所一樣。
2、看守所
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須憑送押機關持有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簽發的逮捕證、刑事拘留證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改造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臨時寄押的證明文書。沒有上述憑證,或者憑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
3、拘留所
拘留所,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將特定的人短時間拘禁留置的場所。拘留后,除有礙偵査工作和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他的所在單位。對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如果發現不應當拘留時,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4、監獄
監獄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監獄具有嚴厲的懲罰性。任何國家的監獄都具有鎮壓敵對階級和敵對勢力反抗和破壞、打擊犯罪、懲罰犯罪的作用。懲罰是刑罰所固有屬性,維護自己的階級利益和統治秩序的專政工具之一。
拓展資料監獄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它是隨著階級的出現,國家的產生而產生。在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以前的原始社會時期,沒有階級,也就沒有監獄。原始社會的氏族公社時期,人類社會以血緣關系為基礎,人民依靠狩獵為生,生產資料實行公有制,氏族的首領掌管財產的分配。但是由于生產力水平低下,人民的生存很難得以保障。
由于不存在國家組織形式,人民之間的沖突以習慣、血腥復仇的方式得以解決。原始社會后期,由于生產力的發展,人民開始結成群體,使用磨制或者打制好的石器進行狩獵,產品有了剩余。氏族首領無償的占有了剩余產品,于是社會出現了私有制,人類社會出現了兩大對立的階級,即奴隸主階級和奴隸階級。
人類社會也就從原始社會過渡到奴隸社會,開始進入到第一個階級社會。伴隨著階級的產生,出現了國家組織形式。掌握國家權利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鎮壓被統治階級的反抗,制訂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并以國家的意志體現出來,這就是法律。違法者視為犯罪,對犯罪者要進行懲罰,由此出現了刑罰和監獄。
監獄的產生是隨著階級的變化需要而變化的,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反映著統治階級的意志。因此,監獄是階級社會特有的現象,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是國家的暴力機器之一,是隨著階級、國家的產生而產生,也會隨著國家的消亡而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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