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是屬于違法行為。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如果只是吸食毒品的,不屬于犯罪,但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是需要進行強制戒毒的。如果是制作毒品、買賣毒品的,則屬于犯罪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吸毒到底是違法還是犯罪?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問大家都知道我們常常說違法犯罪卻不知道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其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即違法≠犯罪二者有著截然不同的區別
違法,也叫做違法行為,指違反國家現行法律規定,它是指特定的法律主體(個人或單位)由于主觀上的過錯所實施或導致的、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依法應當追究責任的行為。
犯罪,作為罪體構成要素的行為,是指行為主體基于其意志自由而實施的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身體舉止。
是指對犯罪各種內在、外在特征的高度、準確的概括,是對犯罪的內涵和外延的確切、簡要的說明,即觸犯了法律構成罪行,做出違反法律的應受刑法處罰的行為。
很多人認為違法就是犯罪,但本質上二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我們可以說吸毒是違法的行為,但其未構成犯罪。
因為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吸毒是單純的自傷行為,并不直接侵害他人的法益,譬如自殺、自殘行為就沒有觸犯法律,刑法不為其提供保護。
吸毒雖然屬于個人行為的一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為吸毒侵害了他人,比如做出一些傷人行為、暴力事件觸犯了刑法,那是犯罪行為的,應當受到刑法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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