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內容都是事實,沒有證據可以嗎
法律主觀:
沒有 證據 舉報的后果就是不會受理,因為沒有明確的證據是無法查的,沒有事實根據和證據也是不能隨意舉報的。一切可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只要是違法犯罪的證據及相關線索都可以作為舉報材料。如果沒有證據隨意舉報,屬于捏造事實,是違法的,沒有證據舉報的后果就是事后被舉報人可以以 誹謗罪 的 罪名 起訴舉報者。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 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 凡是偽造證據、隱匿證據或者毀滅證據的,無論屬于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舉報需要提供證據嗎
舉報他人犯罪不必須提供證據,即提供證據不是舉報的必要條件,生活中很多犯罪很隱蔽,很多情況下舉報人難以提供確實的證據。舉報不需要證據、舉報不用實名,但是實名舉報和提供證據更有利于準確、高效查明事實。舉報權,是公民行使監督權的一種具體形式,因而屬于公民基本權利的范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一、沒有直接證據,但間接證據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
1、證據已經查證屬實;
2、證據之間相互印證,不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和無法解釋的疑問;
3、全案證據已經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
4、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結論具有唯一性;
5、運用證據進行的推理符合邏輯和經驗。
二、輕傷證據不足該如何判決
1、公安機關可以調解結案。對原來認為“證據不足”的輕傷害案件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終結后,應出具偵查終結報告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并可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由雙方當事人各自向公安機關寫出調解申請書,在此基礎上,公安機關可以組織調解結案。這樣便于穩定雙方情緒,及時化解矛盾;
2、由被害人提起自訴。對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實充分、且公安機關一時又不能說服雙方當事人自愿調解的一般輕傷害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告知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公安機關偵查后認為傷害證據仍然不足,或難以查清,或公安機關不認為是犯罪的輕傷害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告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責任;
3、對特殊案件實行“有限公訴”。即對符合上述一般公訴條件,案情復雜、社會影響或危害較大、公安機關已對被告人采取了強制措施、可以判處刑罰的輕傷害案件,公安機關應該將案件盡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愿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沒有證據能舉報賄賂嗎
可以。“如果沒有掌握具體的貪污貪污、受賄證據的,也可以進行舉報。當事人如果懷疑他人涉嫌貪污、受賄行為的,可以向當地檢察院或紀檢部門進行舉報,舉報的方式可爛搜以是匿名舉報,也可以實名舉報?!?/p>
法律分析:可以?!叭绻麤]有掌握具體的貪污貪污、受賄證據的,也可以進行舉報。當事人如果懷疑他人涉嫌貪污、受賄行為的,可以向當地檢察院或紀檢部門進行舉報,舉報的方式可以是匿名舉報,也可以實名舉報?!比绻麤]有掌握具體的貪污貪污、受賄證據的,也可以進行舉報。當事人如果懷疑他人涉嫌貪污、受賄行為的,可以向當地檢察院或紀檢部門進行舉報,舉報的方式可以是匿名舉報,也可以實名舉報。如果舉報人沒有明確的證據的,在舉報時也應該盡量提供所知道或掌握的線索,以便司法機關能及時有目的地開展調查。如果查實的,可由行政、紀檢部門依法給予處分;如果構成貪、受賄犯罪的,則會由檢察院進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被舉報人的刑事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并閉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饑蔽歷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相關推薦:
刑事起訴(刑事案件的起訴流程)
立案示警郵件(電子郵件屬于什么證據)
代位賠償流程(代位賠償的步驟和流程)
刑事免證事由(法律免責9種情形)
農村城鎮賠償(誤工費賠償標準城市和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