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糾紛的管轄
侵權糾紛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相關司法解釋對侵權糾紛管轄做了很多規定,重點有:
1、侵權行為地的確定。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2、產品質量糾紛的管轄。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3、名譽權案件管轄的確定。名譽權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4、侵犯著作權案件管轄的確定。
(1)因侵犯著作權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是師弟法院管轄;僅對其中一個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是師弟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3)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復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制品所在地。
5、侵犯專利權案件的管轄。
(1)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原告僅對侵權產品制造者提起訴訟,未起訴銷售者,侵權產品制造地與銷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以制造者與銷售者為共同被告起訴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銷售者是制造之分支機構,原告在銷售地起訴侵權產品制造者制造、銷售行為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6、侵犯商標權案件。因侵犯注冊商標權專用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糾紛的地域管轄權
在民事糾紛中,侵權糾紛是一個大類,如商標侵權、專利侵權、產品質量侵權等等。出現侵權糾紛訴訟時,就需要確定侵權糾紛管轄的法院,這樣向法院起訴才會受理,那么侵權糾紛的地域管轄權是如何的?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解答。一、侵權糾紛的地域管轄權 1、對于侵權行為而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2、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四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二、侵權糾紛怎樣解決 1、協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該方法快捷簡便、心平氣和,但應以書面方式記載協商內容。 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當爭議各方失去對話基礎,尋求第三方調解實為高明選擇。 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后屏障。三、民事侵權糾紛的特點 侵權是一種違法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定,侵犯了別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違法有兩種性質,一種是違反刑事法律構成刑事犯罪,或者違反行政法規,構成治安關管理違法行為;另一種是違反民事法律、法規,構成民事違法行為。作為人民調解工作對象的侵權糾紛,主要指由于民事方面侵權行為而引起的糾紛。刑事犯罪和違法亂紀、違反治安管理,不屬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范圍。 為了正確解決民事侵權糾紛,先要明確什么是侵權行為。侵權行為是非法侵犯他人財產權利、人身權利以及名譽權利等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違法行為。從這個定義看,民事侵權行為,首先是民事違法行為,是民事法所禁止的行為;其次是給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名譽造成了損失的行為,這些損失,都屬于民事權利的損失;再次是依法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行為,因為違法行為侵犯的各種權利,都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違法行為的責任人,就須依照法律的規定,擔負民事賠償責任。
侵權案件的管轄法院
《民事訴訟法》第29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這里的侵權行為地既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也包括侵權行為結果發生地。
在確定侵權糾紛案件的管轄時,特別應當注意以下三個問題:
1、最高人民法院《民訴意見》第29條規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2、在新聞侵權糾紛案件中,往往侵權行為地也具有多樣性,也就是說,報刊、雜志的發行銷售地均可以被理解為侵權行為地;
3、合同關系與侵權關系是兩種最為常見的民事法律關系,并且兩種法律關系經常并存于同一糾紛案件之中,如果合同有相關約定,則依照合同規定的條約為準,如果沒有,則適于合同締結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侵權糾紛如何確定屬地管轄
侵權糾紛如何確定屬地管轄一、侵權糾紛如何確定屬地管轄
1、侵權糾紛的管轄地相關規定如下:
(1)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專利糾紛案件管轄權如何確定
專利糾紛案件管轄權確定如下:
1、依被告住所地確定管轄法院。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專利案件管轄權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沒有管轄權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2、依侵權行為地確定管轄法院。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也包括侵權結果的發生地,具體如下:
(1)原告僅起訴制造者的,侵權產品的制造地與銷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2)原告同時起訴制造者和銷售者的,制造地和銷售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此時,當事人可以選擇向其中一個法院起訴;
(3)銷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機構的,原告向銷售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制造者的制造、銷售行為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