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原告沒有證據怎么辦
如果是刑事案件,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作無罪判決。如果是民事案件,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無法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由舉證人承擔不利后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原告沒有證據的民事案件怎么處理?
法院可能會判決原告敗訴。因為我國遵循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也就是說原告應該承擔舉證責任,法院一般是不會協助原告收集證據的,如果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如果原告沒有證據,一般會判決被告勝訴。
一、原告沒有證據的民事案件怎么處理 法院一般會判決原告敗訴。并且民事訴訟中,法院是沒有義務給原告或被告調取證據的。除非是以下兩種情況: 1、依職權調取證據,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認定的; (2)涉及依職權追加當事人,中止訴訟,終結訴訟,回避等程序性事項的。 2、依申請調查取證的情況: (1)由國家有關部門保存而須由人民法院調取的證據材料; (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證據材料; (3)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材料。二、偽造證據的相關規定 偽造證據是嚴重妨礙了司法公正的行為,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3、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4、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六條,“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偽造的,不屬于偽造證據。” 原告沒有證據法院也會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受理案件。但是原告可能需要承擔敗訴的風險。沒有證據法院一般是不會協助收集證據的,如果有必要可以向法院申請,法院會要求公安機關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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