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達到多少判刑
醉酒駕駛機動車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會構成危險駕駛罪,量刑標準是處拘役并處罰金。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醉駕的判刑標準如下:首先,如果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醉酒駕車,造成了他人重傷、死亡以及財產損失后果,但是沒有逃逸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其次,如果在交通肇事后有逃逸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后,如果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因逃逸行為導致受害人錯過了治療時間而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體量刑時,根據血液酒精測試的度數和具體情節了,如在高速公路上的量刑就要重點等。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準刑為1個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準刑為2個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準刑為3個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個月的刑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酒駕開車要坐牢嗎
醉酒駕駛一般都是要坐牢的,刑法中關于醉酒駕駛所定的罪名是危險駕駛罪,涉嫌醉酒駕駛的這部分駕駛員經查證屬實以后,一般會判處1到6個月左右的拘役,被判處拘役的都是要在指定的場所服刑的。但是,有少部分情況比較特殊的醉駕的情形不需要坐牢,比如治病救人型。
一、駕駛員醉酒駕駛要坐牢嗎?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其中駕駛車輛人員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才是屬于醉酒駕駛。
所以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了規定的數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就構成了危險駕駛罪,這樣一般是會被判處一至六個月內的拘役。
但是在2017年5月1日起試行的《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二)(試行)》第一條中第三款對于最新醉駕的規定,如果醉酒駕駛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屬于顯著輕微情形的只有6種,分別是挪動車位、救治病人、在車上睡覺休息、隔時醉駕、車子尚未駛出以及被醉駕追尾。主要涉及其六種情形才不會被判刑。
所以說,在有醉駕行為的時候,其實就目前的規定來看,并不一定就必須要坐牢。
二、醉駕刑事處罰:
(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四)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五)公安機關在查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時,對查獲經過、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和抽取血樣過程應當制作記錄;有條件的,應當拍照、錄音或者錄像;有證人的,應當收集證人證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意見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據。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在抽取血樣之前脫逃的,可以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七)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大家必須要知道,醉酒駕駛不需要坐牢的這些行為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那就是駕駛員的本意并不是要故意去醉酒駕駛,而是在當時的那種情形下別無選擇或者說根本就沒有想在醉酒的狀態下駕車行駛。否則的話,就算酒精含量剛剛達到了80毫克,也是一定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酒駕坐牢,具體如下:
1、相關法律中關于醉酒駕駛所定的罪名是危險駕駛罪,涉嫌醉酒駕駛的這部分駕駛員經查證屬實以后,一般會判處1到6個月左右的拘役,被判處拘役的都是要在指定的場所服刑的。但是,有少部分情況比較特殊的醉駕的情形不需要坐牢,比如治病救人型;
2、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關于酒駕醉駕的處罰規定
法律主觀:
新規規定180mg/ml以上酒精含量,不適用緩刑;舊規規定160mg/ml以上酒精含量,不適用緩刑。2、新規規定:無證駕駛包括吊銷、暫扣、扣押這三種情形,出現這三種情況時不適用緩刑。駕駛證未年檢、駕駛證扣完分這兩種情況不屬于危險駕駛罪中的無證駕駛情形,發生這兩種情況時,仍然可以有條件地適用緩刑。3、新規新增了一種不得緩刑的情形:醉酒駕駛明知不符合安全檢驗標準的汽車時,不得適用緩刑。4、新規細化了一種不得適用緩刑的情形:曾因酒后駕駛三年內或醉酒駕駛五年內被處分的不適用緩刑。舊規中,有酒后駕駛或醉酒駕駛前科的,終身危險駕駛罪不判緩刑。細化“醉駕摩托車電動車”處罰標準據《紀要》,醉酒駕駛兩輪、三輪摩托車,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且沒有造成他人輕傷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酒精含量超過160mg/100ml但在200mg/100ml以下,且沒有造成他人輕傷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酒精含量超過200mg/100ml,或者造成他人輕傷及以上后果的,應當給予刑事處罰。另外,醉酒駕駛超標兩輪電動車,沒有造成他人輕傷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造成他人輕傷及以上后果,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下,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適用緩刑;對于其中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而根據之前的規定,免予刑事處罰(不起訴)原則上只對酒精含量90mg/100ml以下,無法定從重情節,且認罪的被告人適用。但是,對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無法定從重情節,并有特殊情形的(如搶救危急病人等)極少數案件,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不起訴)。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