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死刑怎么執行的
中國的死刑怎么執行的一、中國的死刑怎么執行的
1、中國的死刑需要采取以下方式進行執行:
(1)槍斃,即用步槍從死刑犯腦后打一槍,行刑時死刑犯采取跪姿;
(2)注射,行刑時犯人被綁在椅子上,由法醫向犯人的手臂靜脈注射藥劑,犯人一般在幾分鐘內因心跳停止而死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死刑執行程序】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
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
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后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
執行死刑后,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
執行死刑后,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二、死刑的適用標準是什么
死刑的適用標如下:
1、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2、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3、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一般不適用死刑。
現在死刑有幾種執行方式
法律主觀:
死刑都有哪些執行方式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后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執行死刑后,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后,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第二百六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準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死刑緩期執行期滿,應當予以減刑的,由執行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報請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查證屬實,應當執行死刑的,由高級人民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于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以上內容由網小編整理。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二十五條,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采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的,應當在指定的刑場或者羈押場所內執行。采用槍決、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執行死刑的,應當事先層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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