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補繳社保
怎么補繳社保社保補繳的步驟具體如下:
一、社保補繳的步驟如下:1、攜帶相關證件和資料,前往戶口所在地區社會勞動保障局申請補繳社保;2、在社保局填寫好社保補繳申請書,并提交;3、申請通過后就可以繳納社保費用(養老保險費用和醫療保險費用)。
二、自己繳納社保的方法如下:1、填寫好社保申請書,帶上身份證和免冠一寸照片兩張;2、繳納社保費,繳納養老金和醫療保險。直接到戶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門,通常在鄉鎮戶口的到鄉鎮社保部門,城市戶口的到社區居委會或縣社保局提出申請辦理社保;3、辦理的時候需要準備身份證和復印件、免冠一寸照片兩張、社保費用和申請書等資料;4、辦理養老保險手續后,帶上已經辦理好的養老保險手續和身份證、復印件、免冠一寸照片兩張,到當地的醫保中心辦理就可以。
社保卡功能會越來越強大,未來一張社保卡就將享有102項福利,這將和咱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關。所以積極的參保和繳納保費是很重要的,最好連續繳納不要中斷,雖然后期可以進行補繳來彌補,但是中斷繳費還是有很大的影響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保怎么補交怎么補繳
社保斷繳的補繳辦法如下:
1、找新工作補繳。一般因為失業或跳槽造成社保斷繳的,在找到新工作后,由新公司接著繳納社保就可以了
2、自己繳納社保。如果短期內沒有找到工作,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請自交社保。你也可以通過掛靠單位繳納社保。社保連續繳納幾年,因轉換工作或者其他原因導致中途停止繳費幾年,再接續社保繳費是可以的,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是年限累計,接續繳費滿十五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享受養老待遇。但醫療保險不是,醫療保險停止繳費三個月以上屬自動退保,等于醫療保險繳費及累計年限要重新開始。是單位職工,單位和職工按比例共同繳費的醫療保險次月就可以享受到醫療費用的報銷,如果靈活就業人員的個人繳費,就需要繳費半年或一年才可享受醫療費用報銷。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男性需繳費滿25年,女性繳費滿20年,退休后可終身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在國家規定勞動年齡內的參保人員,由于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補繳申請,經確認后,可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按照社會保險法及配套規定可以申請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可以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延長繳費至滿15年的,相應的領取養老金的時間也會順延。也就是說,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時還不能領取養老金,還需要繼續繳費一段時間,什么時候達到了最低繳費年限,什么時候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
此外,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足15年,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這種情況也并不是說之前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就“白瞎”了。個人可以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后,經本人書面確認后,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將個人賬戶存儲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怎么補繳往年社保
一、能補繳以前的社保,只要按照規定繳納滯納金就可以補繳了。
1,社會保險方面中斷以后再入保險,可以進行補繳,把中斷期間的社會保險補齊,醫療保險要繳納20年才能報銷,養老保險要繳納15年才可以領取養老金。
2,社保中斷以后再入保險,也可以不補繳中斷期間的社會保險,個人寫出放棄申請,存入檔案,就可以不補繳了,但中間間斷的時間比計算繳費年限,將來退休是待遇有應當的影響。
二、補繳的條件:
1、補繳社保,一般是針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參保(補繳);在男60以下。女:50歲以下,社保滿15年??刹槐匮a繳;
2、對于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社保是算累計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計繳納相應的年限,就不需要再進行補繳了,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等,購房、買車搖號、子女上學等待遇需要外來居民的社保連續繳納一定時間的記錄,其中有的待遇在計算社保連續繳納時間時,補繳的月份是算作連續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現斷繳,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來實現社保的連續繳納。
三、補繳時效:
1、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3、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四、所需材料:
1、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2、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五、報銷:
1、醫療報銷: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準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準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
2、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
3、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設定結算期。
4、結算期按職工和退休人員住院治療的時間,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后服抗排異藥門診治療的時間設定。
六、辦理流程:
1、攜帶相關證件和資料,前往戶口所在地區社會勞動保障局申請補繳社保;
2、在社保局填寫好社保補繳申請書,并提交;
3、申請通過后就可以繳納社保費用(養老保險費用和醫療保險費用)。
七、繳費基數和比例:
1、社?;鶖凳侵钙髽I或者職工個人用于計算應繳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2、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是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
3、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條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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