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行駛,這是目前國內高速公路上最常見也是最容易引發惡意事故的交通違法行為。超速行駛的危害不言而喻。在高速上超速的危害主要表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1.超速使剎車距離變長。車輛的制動距離主要受車速的制約。由于慣性,車速越快,制動距離越大,從而增加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超速影響車輛運行的穩定性。尤其是在彎道處,由于離心力的作用,容易使車輛發生側滑或傾斜。在相同的條件下,車輛的速度增加一,離心力就會增加三倍,過大的離心力容易使車輛失控,出現側翻。
3.車輛距離誤判。我們一般認為,駕駛員只靠視覺就可以不依靠速度計來判斷車輛的速度。然而,這種判斷非常不準確。在高速公路上和長途駕駛時尤其如此。保持合理的車距是安全行車的重要保障。車速越快,車間距離的判斷誤差越大。
4、駕駛視覺錯誤。超速行駛迫使駕駛員的視線移向汽車的遠側,近處的物體顯得更加模糊。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容易看到車輛在與靜止車輛相同的方向上行駛,靜止車輛被認為是在運動。隨著退出的增多,駕駛視野變窄,駕駛員無法及時看到道路兩側的情況,對行車安全非常不利。
5、制動距離延長。跟車時,不可避免地會縮短與前車的距離,容易發生追尾事故。車輛制動距離主要是受車速限制,車輛持續制動距離與車速的平方成正比,由于慣性,車速越快,制動距離越大,制動非安全期越長。從而增加了發生事故的可能性。
6、運行穩定性差。超速車輛運行穩定性變差。過大的離心力使車輛極難駕駛,甚至失控。如果在路面附著系數小的道路上行駛,有可能會打滑、撞車。如果在附著系數較大的道路上行駛,可能會導致翻車等事故
高速超速會有扣分和罰款的處罰。如: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記12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一、高速超速扣分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規定,對于高速超速扣分標準如下:
1、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記12分。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記6分。
3、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記6分。
此外,對于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也要扣分,記3分。
二、高速超速罰款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具體實踐中,對于超速的具體罰款,以當地實行規定為準,以下標準可做參考:
1、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罰款50元;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不足50%的,罰款200元;
3、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不足70%的,罰款500元;
4、超過規定時速70%以上不足100%的,罰款1000元;
5、超過規定時速100%的,罰款2000元。
由于只有達到一定標準的機動車才能上高速行駛,并且在高速上面也沒有紅綠燈的限制,因此有的人在趕時間的情況下就有可能出現超速行駛的情況,而一旦被發現在高速路上超速的話,那么給予駕駛者的處罰是很重的,最高可以扣12分,并且還要在200元-2000元之間給予罰款處罰。當然,再高速路上超載的話,也是要依法追究駕駛者的違章責任的。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