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三種情形
法律主觀:
不批準逮捕的三種情形如下:1.沒有犯罪事實或者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依法不應該追究刑事責任的。2.沒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3.雖然有犯罪但是沒有逮捕必要的。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對于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不予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逮捕的情形有以下內容: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逮捕流程:
1、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2、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3、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較輕,且沒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逮捕:
1、犯罪嫌疑人是預備犯、中止犯、或者防衛過當、避險過當的。
2、主觀惡性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從犯、脅從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現或積極退贓、賠償損失、確有悔罪表現的。
3、過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現,有效控制損失或者積極賠償損失的。
4、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雙方根據刑訴法的有關規定達成和解協議,經審查,認為和解是行為人自愿、合法,而且已經履行或者提供擔保的。
5、犯罪嫌疑人是已滿14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學生,本人有悔罪表現,其家庭、學校或者所在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具備監護、幫教條件的。
(6)年滿75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不批準逮捕的法條
刑事訴訟法不批準逮捕的法條是是第八十九條和第九十條,這兩條規定明確指出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刑訴法不予逮捕的情形
1、檢察院應當不予逮捕的情形:不符合逮捕條件的;具有刑訴法第15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較輕,且沒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或者不予逮捕:
屬于預備犯、中止犯、防衛過當、避險過當的;
主觀惡性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從犯,脅從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現或者積極退贓、賠償損失、確有悔罪表現的。
過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現,有效控制損失或者積極賠償損失的;
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雙方根據形式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達成和解協議,經審查,認為和解協議系自愿、合法且已經履行或者提供擔保的;
犯罪嫌疑人系已滿14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學生,本人有悔罪表現,其家庭、學校或者所在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具備監護、幫教條件的;
年滿75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刑訴法逮捕的條件
1、一般逮捕(同時符合下列三個條件,應當予以逮捕)
證據要件: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刑罰要件: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社會危險性要件: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
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即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連續作案、流竄作案,其主觀惡性、犯罪習性表明其可能實施新的犯罪,以及有一定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已經開始策劃、預備實施犯罪的;
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即有一定證據證明或有跡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案發前或者案發后正在積極策劃、組織或者預備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重大違法犯罪行為的;
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即有一定證據證明或者有跡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歸案前或者歸案后已經著手實施或者企圖實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行為的;
有一定證據證明或者有跡象表明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即犯罪嫌疑人歸案前或者歸案后曾經自殺,或者有一定證據證明或者有跡象表明犯罪嫌疑人試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2、徑行逮捕(符合下列任一條件,應當予以逮捕)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
3、轉化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對于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可能判處徒刑以下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嚴重影響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可以予以逮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檢察長決定。重大案件應當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第九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對于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