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直銷不犯法.直銷的意思是生產者不經過中間環節等等,直接把商品賣給消費者。按世界直銷聯盟的定義,直銷指廠家直接銷售商品和服務,直銷者繞過傳統批發商或零售通路,直接從顧客接收訂單。商務部發言人高峰表示,商務部目前已經暫停了直銷的審批備案工作。全面梳理排查直銷企業情況,但會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經營問題,要嚴肅打擊。
法律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法律分析:直銷就是廠家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提供服務的模式,也就是省去了傳統模式中層層經銷商和代理環節,讓直銷員直接面對面的向客戶介紹產品和服務,從而達到銷售產品、推廣品牌理念的目的。
直銷是一種合法的銷售模式,早在2005年《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頒布就明確了直銷、傳銷的區別,讓大眾能根據法律界定合理區分。而此后的十多年間,直銷也以合法的商業模式在我國發展。
法律依據:《直銷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招募直銷員應當與其簽訂推銷合同,并保證直銷員只在其一個分支機構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已設立服務網點的地區開展直銷活動。未與直銷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簽訂推銷合同的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直銷活動。
第十七條 直銷員自簽訂推銷合同之日起60日內可以隨時解除推銷合同;60日后,直銷員解除推銷合同應當提前15日通知直銷企業。
多層次直銷模式不合法。
《直銷管理條例(草案)》與《禁止傳銷條例(草案)》10日上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直銷專家認為,從草案的內容來看,此前爭論較多的“多層次直銷”未獲開禁。
單層次直銷模式是產品從公司到直銷員,由直銷員把產品賣給最終顧客的模式。多層次直銷模式是產品從公司到經銷商,再從經銷商到銷售代表,然后由銷售代表把產品賣給最終顧客的模式。兩者最大的區別在于獎金比例。多層次模式采用團隊獎金比例,單層次模式采用推銷員獎金比例。
最新通過的《直銷管理條例(草案)》指出:“直銷企業只有在直銷產品銷售給消費者時才能計算并支付推銷員的報酬,直銷企業支付給推銷員的傭金、獎金及其他經濟利益只能來源于直銷企業自身的經營收益,其總額不得超過其零售總額的30%。”這一規定很明顯是不允許多層次模式。”
擴展資料:
《直銷管理條例》是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的文件,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它是為規范直銷行為,加強對直銷活動的監管,防止欺詐,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而制定的本條例。
新通過的《直銷管理條例(草案)》把“直銷”界定為“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早前,《直銷管理條例(草案)》一直用的是‘推銷員’這一稱謂。”新版本對直銷更多明確為“直接”,實際上就是只放開“單層次”模式。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多層次直銷未獲準運營 直銷市場可能重排座次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直銷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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