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這個問題,還是比較有意思的,我個人認為小偷入室盜竊,其實是小偷的心理素質與主人的心理素質的一場博弈,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這是我們判斷主人是否負責的因素之一。
從小偷的角度來看,小偷入室搶劫,聽著好像是‘’很霸道‘’‘’很威猛‘’的一種表現,但是其實作為小偷本身而言也是非常心虛害怕的,也是膽戰心驚,挺而走險的。
一般情況下,如果我們家里進了小偷,可能大家本能的反應也是比較害怕,都會大聲的喊叫,而此時如果遇到一個比較膽小的小偷,或者心虛的小偷,一聽到主人喊叫,自己就先慌不擇路,想要趕緊逃跑。那么在著急緊張之余,如果心急之下跳下窗戶,而將自己摔傷或者摔死,那么這種情況下作為房屋的主人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因為畢竟小偷跳樓與房屋的主人沒有直接的關系。雖然房屋的主人對小偷進行了喊叫,但是這種喊叫并不是故意要逼迫小偷跳樓,而是作為一個正常人本能的心理反應,是出于害怕的一種叫喊。所以這種情況下小偷摔傷死亡不應當由房主負責。
但是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有的房主本身膽子就比較大,或者面對這些突發事件心理素質比較好,也比較冷靜,不但面對小偷不會驚慌失措,反而還會對小偷進行窮追猛打。那么此時如果,是因為房主的逼迫或者追打,導致小偷無路可逃,不得不要采用跳樓的方式來阻止房東的追捕。那么此時如果小偷跳樓摔傷,那么此時房主就有可能承擔一定的責任,因為小偷跳樓與房主的追捕是存在因果關系的。
也許這樣一說很多人會覺得對房主非常的不公平,因為畢竟小偷是違法犯罪者。作為房主來講,無論是對小偷進行追打還是謾罵,都是屬于正當防衛的情形,不應當承擔責任。
作為一個受害者,我們當然可以采用正當防衛,但是我們也不能防衛過當,因為畢竟法律上還有一個防衛過當的責任過失。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建議大家還是要盡可能的冷靜處理,只要小偷沒有對我們進行人身威脅,我們也沒有必要把小偷置于死地,適當的追捕是可以的,但是過分的追捕而使得小偷要‘’以死明志‘’那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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