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霸座是什么違法行為?
強占了其他乘客的座位,這屬于侵權行為,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權益,違反了《侵權責任法》。另外,他一定程度上擾亂了高鐵乘坐秩序,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是一種治安違法行為。
從合同法的角度來說,每一個人買火車票,售票單位和乘客就形成了合同關系,在車票上體現出來的內容,比如座位號就是合同關系中的一個條款,乘客有權利依照合同享受對等的服務。而乘客強占了其他乘客的座位,這屬于侵權行為,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權益,違反了《侵權責任法》。
另外,他一定程度上擾亂了高鐵乘坐秩序,也是一種治安違法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雖然并不構成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但可能構成尋釁滋事行為。擾亂公共秩序,所涉及的公共場所范圍較大,他的行為已經影響到了他人的乘車秩序,雖然程度不是很重,還是可能涉及尋釁滋事。能夠看出男子對于這件事有一種“唯我獨尊”的心態,并沒有表現出依照道德和法律合理洽談、協商解決的態度。該男子的主觀惡意和行為都很嚴重,他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侵權責任法》。
高鐵霸座怎么處理?
一、存在旅客霸座情形的應如何處理
1、存在旅客霸座情形的,旅客應當補交票款。旅客霸座后不補交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存在霸座情形的,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條規定,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旅客無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級乘坐或者持不符合減價條件的優惠客票乘坐的,應當補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實名制客運合同的旅客丟失客票的,可以請求承運人掛失補辦,承運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費用。
二、高鐵霸座行為是否是違法犯罪
霸座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更是一種違約行為。從乘客購票成功的那一刻起,乘客與承運機構的客運合同就已經生效,購買車票時選定的車次座位就是合同的條款,去乘車就是履行合同。強占了其他乘客的座位,這屬于侵權行為,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權益,違反了《民法典》。
另外,他一定程度上擾亂了高鐵乘坐秩序,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是一種治安違法行為。從合同的角度來說,每一個人買火車票,售票單位和乘客就形成了合同關系,在車票上體現出來的內容,比如座位號就是合同關系中的一個條款,乘客有權利依照合同享受對等的服務。而乘客強占了其他乘客的座位,這屬于侵權行為,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權益,違反了《民法典》。
高鐵"霸座"男是如何處理的?
2018年8月24日,從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公司獲悉,孫赫被處治安罰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內被限制購票乘坐火車。2018年9月3日消息,孫赫被列入黑名單,將限乘所有火車席別。
孫赫,男,1985年出生,山東莒南縣人,韓國圓光大學博士生,高鐵“霸座”事件當事人。
2018年8月21日,在從濟南西站開往北京的G334次高速動車組列車上,一男子霸占別人的座位還對前來勸阻的乘務員各種胡攪蠻纏,視頻發到網上后,引起了全國人民的憤慨。 從而被人稱為霸座哥。8月31日,高鐵霸座男真坐輪椅還喊龍哥推車,被諷無恥新高度。
擴展資料:
一、高鐵"霸座"事件經過
2018年8月21日上午,有網友發帖反映,在從濟南站開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車上,遇到一名男乘客霸占別人的靠窗座位,不愿坐回自己的座位。當事女乘客叫來列車長后,該男乘客自稱“站不起來”。
列車長問其是否身體不舒服或者喝了酒,對方回答:“沒喝酒。”列車長問:“沒喝酒為什么站不起來?”對方稱:“不知道。”并表示到站下車也站不起來,需要乘務員幫助找輪椅。他拒絕坐回自己的座位,并稱讓女乘客要么站著,要么坐他的座位,要么去餐車。
座位被占的女乘客是一名剛畢業的女生,從濟南西站上車,而當事男乘客自己的座位與該座位僅隔著一兩排。最后,列車長和乘警勸導男乘客無果,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務車廂的座位,直到終點。
二、輪椅事件
2018年8月31日,網曝,高鐵霸座男真的坐進輪椅拍了一段視頻。視頻中,霸座男子赤裸上身,坐在輪椅中笑著揮手,不僅喊話昆山砍人案中的“龍哥”給他推車,還提及了滴滴。網友:無恥!又出來作妖,還是罰太少了!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孫赫
百度百科—高鐵“霸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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