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犯什么罪?
我支持取消拐騙罪統一成拐帶兒童罪。
拐騙兒童罪與拐賣兒童罪只有一字之差,但他對于犯罪分子卻有重大的區別。拐騙的量刑只有5年,而拐賣低是5年最高是判處死刑。所以犯罪分子被抓之后都會把自己說成沒有經濟的目的,以逃避打擊。
但對于丟失孩子的家庭來說,拐騙罪和拐賣罪其實沒有區別的。丟失一個孩子,家庭受傷的程度是全部,一個孩子被偷,他改變的是整個家庭的命運。血脈從此失聯,失憶,擾人成魔。父母丟失了骨肉為了尋找孩子,家庭可能會破碎,經濟一貧如洗,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打擊。這一點騙與賣其實沒有本質的區別。法律需要威懾人販子,加大處罰的力度,防止某些法律上的漏洞,讓這些不法分子鉆了空,這才是真正的法律保障的方式。
在中國拐賣兒童怎么判
犯拐賣兒童罪的處罰一般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規定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人販子判幾年
人販子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的,一般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會處以死刑且沒收財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對此類犯罪行為會根據實際案件情節判處刑罰。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加重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所以,拐賣婦女、兒童罪的最高刑罰是死刑,但要達到情節特別嚴重的情況。
如果對人販子一律判處死刑,并不符合罪罰相適應的原則。有些人販子的行為盡管構成了犯罪,理應追究刑事責任,但可能情節較輕。而有些人販子可能情節嚴重或特別嚴重,則會被處以較重刑罰或甚至剝奪其生命,處罰方式需要進行一定的區分,這樣更符合罪罰相適應。從社會層面來講,如果一律死刑,并不一定起到威懾、杜絕犯罪的目的,如販毒、故意殺人等,總有人會因利益的趨使,鋌而走險。人販子如果面臨著被抓就會被判處死刑的境地時,可能在逃跑中將所販賣的婦女、兒童殺害,因為反正都是死路一條,不如把人殺掉,可能還會避免因暴露面目被指認的情況。這樣的結果,并不是刑法所追求的結果,反而致被販賣的人于不利的境地。
人販子的具體特征有哪些:
1、孩子哭鬧不止但是抱孩子的女人卻不管不顧,也不喂孩子吃東西喝水。
2、被抱著的孩子在嘈雜的環境中沒有驚醒或者是長時間的沒有醒來。
3、男人在叢弊沒有女性陪同的情況下抱著孩子并且神情慌張,面對孩子的哭鬧束手無策。
4、很多人一起,幾乎每人都抱一個孩子,并且還有專門照看行李的人。
5、孩子哭鬧不止要找爸媽家人,帶孩子的人非常不耐煩,或者小孩不敢和帶孩子的人說話提要求的情況。
6、 夫妻抱孩子,男女正常交流但是和孩子沒有交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旦豎晌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模鋒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纖慶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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