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陷害罪賠償標準:
1、誣告陷害罪賠償標準法律沒念橘有明文的規定,但司法實踐中,一般是根據誣告陷害行為給被誣告人造成的損失而定的,通常是要求進行精神損失的賠償。
2、誣告陷害罪的賠償金額一般包括精神損失的賠償。
3、誣告陷害他人,必須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表現為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陷害他人。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眾,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
誣告陷害罪量刑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消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拿高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一、誣告陷害罪的立案標準
1、誣告陷害罪的立案標準是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實,并由本人或者指使他人向國家機關告發的,或者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實,雖不是直接向國家機關告發,但采取的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機關追究的,應當立案追訴。
二、認定誣告陷害罪依據
1、誣告陷害罪與錯告或檢舉失實的界限。二者在客觀上都表現為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的犯罪事實與客觀事實不相符合。區分它們的關鍵是,前者明知自己告發的是捏造的犯罪事實,具有陷害他人的故意;后者認為自己告發的是真實犯罪事實,沒有陷害他人的故意。要判明這一點,就必須查明行為人告發的背景、原因、告發的事實來源、告發人與被告人之間的關系等等。
2、誣告陷害罪與誹謗罪的界限。二者的共同點表現在都是捏造事實,而且誹滂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實,但前者是對人身權利的犯罪,后者是對名譽的犯罪。它們在構成要件上的主要區別是:
(1)客觀行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通常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后者是捏造有損他人名譽的事實,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如果行為人雖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但并不告發,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損害他人名譽,則構成誹謗罪。
(2)主觀方面不同:前者旨在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旨在破壞他人名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誣告陷害罪量刑的標準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會被處罰。《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法律客觀:1、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本罪的,從重處罰。3、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以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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