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追尾交通事故責任怎樣認定
高速連環追尾責任的認定標準:
(一) 剎車不及三車追尾的責任認定:一般的汽車追尾事故都由駕駛人觀察不當,沒有保持合理車距造成。在處理這一類較為簡單的連環追尾事故時,交警首先會到場進行勘查,隨后根據當事人的陳述進行多方取證。在進行事故認定時,當事人陳述基本一致的連環追尾一般以“撞幾下來定責”。
(二) 高速路上五車追尾責任認定:汽車發生連環追尾,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尤其是高速路面上的連環追尾。一般情況下,五車以上連環追尾,第一輛車通常情況下沒有責任,最后一輛車基本會被判定負主要責任。
擴展資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則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證,是交通參與者參與交通的基本原則。
現代化交通設施給所有的交通參與者規定了各自的通行路線,行人、不同類型的非機動車和機動車都有各自規定的通行路線。然而,在當前的交通環境中,極少有絕對的“專用道路”,“借道通行”必然存在。
在強調交通參與者各行其道的同時,也要規范交通參與者使用非其法定優先使用道路的行為,即“借道通行”的行為。在科學的管理制度下,交通參與者在使用非其法定優先使用的道路時,必須遵守一定的原則,這樣才能確保安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
高速公路連環追尾責任怎么劃定
一般情況下,車輛變道要給變道后后方的車輛留夠足夠的安全距離,如果前車變道未給后車留夠足夠的安全距離,導致追尾事故的發生,那么前車將要負主要以上的責任。判斷的標準就是,前車到底有無過錯。如果前車正常變道,并無違法行為,后車車速過快,或者沒有保證安全距離,那么后車肯定是負有主要責任甚至是全責的。
高速公路連環追尾責任如何劃分的1、 剎車不及三車追尾的責任認定 一般的汽車追尾事故都由駕駛人觀察不當,沒有保持合理車距造成。在處理這一類較為簡單的連環追尾事故時,交警首先會到場進行勘查,隨后根據當事人的陳述進行多方取證。在進行事故認定時,當事人陳述基本一致的連環追尾一般以“撞幾下來定責”。2、 高速路上五車追尾責任認定 汽車發生連環追尾,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尤其是高速路面上的連環追尾。一般情況下,五車以上連環追尾,第一輛車通常情況下沒有責任,最后一輛車基本會被判定負主要責任。 當然,這并不是“鐵律”,如果追尾事故由第一輛車違章駕駛,比如:高速違規倒車、強行變道等原因造成,那么第一輛車也會被被判定有責。 連環追尾事故在5輛以上的事故,事故可以分割成單一事故就按雙車事故進行判定; 如果多方陳述有出入,則通常按照“后車賠償前車車尾、同時賠償自己車頭”的原則進行賠償認定。如果出現復雜情況,則按照實際情況認定追尾責任。3、 變道引發追尾的責任認定 一般情況下,車輛變道要給變道后后方的車輛留夠足夠的安全距離,如果前車變道未給后車留夠足夠的安全距離,導致追尾事故的發生,那么前車將要負主要以上的責任。 簡單來說,交警在執法的過程中,判斷的標準就是,前車到底有無過錯。如果前車正常變道,并無違法行為,后車車速過快,或者沒有保證安全距離,導致追尾,那么后車肯定是負有主要責任甚至是全責的。 在實際追尾事故的判斷中,現場處理事故的交警,會根據實際現場勘查情況,剎車痕跡等,進行一個判斷。如果是前車強行變道,并沒有給后方車輛留出安全距離,導致車輛追尾,那么距離越近責任越大。 如果是地面道路,在虛線的情況下,可以正常變道,但是要給后車留夠安全距離; 在白實線的情況下,禁止變道,如果在白實線強行變道,導致后車追尾,那么前車就會負主要以上的責任。當然,多車連環追尾事故,在交警勘查現場和當事人陳述后仍然無法明確主次責任認定的,交警部門會進行特殊認定,就是直接不認定,直接由事故當事人前往各自保險公司理賠。4、追尾責任認定沒有定律可循 建議車主買商業三者險 車輛連環追尾事故沒有“一刀切”的事故判定法則,都需要交警現場勘查后進行主次責任的認定。一旦發生連環車禍,損失動輒上萬,而要是不小心撞了奔馳、寶馬等豪車,賠付可能就要“砸鍋賣鐵”了。車主在購買車輛保險時,最好買足商業三者險,以此轉移車主的風險。 我國交通部門在處理這類案件時有著較為豐富的經驗。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問詢和現場的實際勘察。可以判斷前后車的主要責任,來進行相應的賠償。車主也可以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來規避這一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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