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職場人,很多人都有過跳槽以及離職的經驗,對于跳槽的原因也有很多,比如說工資待遇沒有達到自己心理期望的,和領導、同事關系處理的不好,亦或者是工作不是自己喜歡的,受委屈了、同事之間勾心斗角等等,那么為什么有人會說離職后千萬不要回原單位呢?
第一,讓人瞧不起。辭職后,再次被招聘回原單位,同事都會認為你是一個沒有主見的人,一個心智不成熟的人。這樣的人,不會被別人信賴。因為別人擔心,你做任何事情都會有這樣的特點,猶豫不定,半途而廢。他們甚至會懷疑,你對企業不忠心,說不定下一次再跑,根本不可能對你重視,比如委以重任,比如提拔和培養。無論是領導,還是周圍的同事都會打心底里,看不起你,輕視你,甚至會認為你做朋友都有問題。
第二,回原單位上班,前途堪憂。本來辭職或者跳槽,是感到自己的迷茫和不滿,甚至痛苦。如果再次回到原單位,自己的問題根本不會得到解決,反而會增加更大的困難,甚至苦惱。即使你再次自我剖析,自我糾正,甚至自我痛苦地成長,但是付出雙倍努力后,天花板反而更厚。然而大多數人,甚至連自我的成長都沒有,終日在蹉跎中度過,在抱怨和嘆息中工作生活,直至老去。常言道,樹挪死,人挪活。大多數情況下的辭職,都是對公司的背叛,是對公司的發展前途不看好的。而咱們的職場領域,老板都喜歡忠誠度高的員工,都喜歡對企業文化高度認同的員工,你走了第一次難免就可能會走第二次,在這種情況下,老板是不會對這樣的員工委以重任的。
很多人說,辭職后,不要再回原單位工作。主要原因就是,回原單位后不被重用、不被信任、被人嘲笑、好馬不吃回頭草,等等。
這種說法雖然有一定道理,但也不完全對。
只要是對自己有利的、有益的、有好處的,辭職后,再回原單位工作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只要回頭草足夠肥,能讓你吃飽吃好,好馬也是可以吃回頭草的。
只要原單位愿意接納你,只要原單位愿意用你;只要你在原單位有存在感,只要你對原單位的工資待遇感到滿意,又何嘗不能再回原單位工作呢?
所以,我認為,辭職后,再應聘回原單位工作,是完全可以的。
1、回到原單位工作,說明領導仍然信任你
一個員工,從原單位辭職后,過個兩三年,又到原來工作過的單位應聘成功,回到原單位工作。
就憑原單位不計前嫌、沒有偏見、不歧視你這一點,還愿意招聘你再次入職,愿意接納你再次回到原單位工作。說明原單位的領導仍然是信任你的,說明原單位領導相信你的人品、相信你的能力、相信你這個人。
我曾經有一個同事,前些年在一家私企工作時,當時由于覺得工資低、工作量大,付出和收入反差太大。于是,他在這家公司工作半年后,就要求辭職。公司老板看他工作能力比較強,極力挽留他。但是,他還是堅持辭職了,并遠赴南方城市打工。
5年后,他因為家中有事,需要回到家鄉工作,以便照顧家庭。
回到家鄉后,他到處找工作,都沒有找到合適的人。找到的工作,要么是工資太低,要么是經常被欠薪、要么工作不穩定。
后來,他通過還在這家公司工作的原同事了解到,原單位還需要他這樣從事電氣專業的員工。于是,他就硬著頭皮到原單位應聘。
人事經理聽說他曾經在公司干過,就請示老板。老板一聽,原來是過去曾經在公司工作過的老熟人,也知道他的工作能力比較好,于是爽快地答應招聘他入職。
到現在,這位同事回到原單位又工作了4年多。由于他專業技術過硬、工作能力強、吃苦敬業,不僅工資待遇得到了提高,而且還得到了老板的重用,工作比較滿意。
2、回到原單位工作,說明領導覺得你有用
一個員工,愿意回到原來的單位工作,說明對原單位的工作、工資都比較滿意。
一個員工,能夠回到原來的單位工作,說明原單位的領導覺得你對單位還很有用處、還很有價值、還能為單位所用。也就是說,你在原單位有存在的價值。
要知道,私企不養閑人,私企不要庸人,私企不講感情,私企更沒有同情心。
如果你要是沒有一點本事,沒有兩把刷子,你要是想回到原單位工作,是不可能的,想都不要想。
原單位能讓你回來工作,充分說明原單位用得上你,覺得你可以為單位創造價值和利潤。
過去,你炒過老板的魷魚,離單位而去。當時,老板心里肯定是不爽的。
現在,又讓你回來工作,原單位并不是同情你,并不是照顧你,主要是考慮你對單位有用。
我曾經有一個從事銷售工作的同事,為了想有更好的發展,就堅決辭職跳槽到省城一家公司。當時老板勸他留下來,他還是找了個理由推辭了。
可是,當他到新的單位工作不到一年時,因為難以適應,加上離家又遠,照顧不到家庭,又找原單位的老板,要求回來工作。
說老實話,當時老板還是很不舒服的,也想過拒絕他回來工作的要求。但是,又考慮到他過去曾經在公司工作時,工作經驗豐富、工作業績突出、工作能力較強,如果讓他回來,對于公司來說,還是很有利的。
最后,老板還是答應了他回來工作的要求。
他回到原單位工作后,人也老實多了,平時也低調多了,服從意識也更強了,老板看他工作盡心盡力,也沒有歧視他,仍然正常地對待他。
3、回到原單位工作,工作起來更得心應手
辭職后,在其他單位工作不如意也好,沒有原單位好也罷,當你又回到原來的單位應聘時,只要原單位要你,只要原單位愿意收留你。就要有感恩之心、報答之情。因為,原單位并沒有把你看扁,并沒有一棍子把你打死,還是很大度地給你提供了工作機會的。
同時,你回到原單位工作,還有一個好處,就是你既是新員工,又算得上是老員工。
因為,你過去在原單位工作的時間長,對單位的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工作規范等,都比較熟悉,比較了解。
你再次入職后,不用人帶,不用人教,不需要實習期,就可以勝任本職工作,就可以很快地進入工作情況,把工作做得更好。
其實,這一點,也是原單位愿意讓你回來工作的原因之一。
回到原單位工作,都是輕車熟路,可以駕輕就熟。在這個良好的基礎上,就可以干出突出的工作成績,就可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業務專長,就可以憑借自己的能力和技術,重新在單位站穩腳跟,重新得到領導的肯定和賞識。
所以說,辭職后回到原單位工作,還是有很多優勢的。重新回來工作,就要珍惜這個工作機會,立足本職工作崗位,發揮出自己的聰明才智,兢兢業業地做好工作,來回報領導的信任,重新樹立好自己的形象,贏得領導和同事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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