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超過三個月未還的。各省級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給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還的,挪用公款數額累計計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歸還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數額以案發時未還的數額認定。挪用公款給其他個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指使或者參與策劃取得挪用款的,對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挪用公款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挪用公款怎么界定?挪用公款罪的認定標準是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挪用公款數額在一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一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構成挪用公款罪。
公款私存和挪用公款的界定,如何區分?
1、定義不同。公款私存是指單位或個人將公款以個人名義轉為儲蓄存款的行為。
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
2、犯罪主體不同。公款私存是指單位或個人,而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
3、行為人的主觀意識不同。公款私存是以個人名義轉為儲蓄存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財物的所有權;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對公款的使用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以挪用公款一萬元至三萬元為“數額較大”的起點,以挪用公款十五萬元至二十萬元為“數額巨大”的起點。挪用公款“情節嚴重”,是指挪用公款數額巨大,或者數額雖未達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惡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嚴重影響生產、經營,造成嚴重損失等情形。
一、員工私自挪用公款如何處罰 員工私自挪用公款如何處罰,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一)國家工作人員涉私自挪用公款嫌挪用公款罪,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定罪量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規定,對挪用公款案量刑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給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給私有公司、私有企業使用的,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但在案發前全部歸還本金的,可以從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給國家、集體造成的利息損失應予追繳。挪用公款數額巨大,超過三個月,案發前全部歸還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3、挪用公款數額較大,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時間和是否歸還的限制。在案發前部分或者全部歸還本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挪用公款存入銀行、用于集資、購買股票、國債等,屬于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所獲取的利息、收益等違法所得,應當追繳,但不計人挪用公款的數額。 4、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賭博、走私等非法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數額較大和挪用時間的限制。 (二)非國家工作員工私自挪用公款的處罰 1)首先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單進行處罰,例如可以開除或賠償單位損失。 2)如單位無此類規定,且數額巨大,情節惡劣的可以法院起訴該員工”非法侵占“或”挪用資金罪“,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標準 挪用公款罪立案標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2.挪用公款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 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 各省級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給他人使用。 多次挪用公款不還的,挪用公款數額累計計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歸還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數額以案發時未還的數額認定。 挪用公款給其他個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指使或者參與策劃取得挪用款的,對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就是對“員工私自挪用公款如何處罰”所進行的解答,我們可以了解到犯挪用公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