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立案標準
拒不執行裁定罪立案標準如下:在人民法院發出執行通知以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在執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一、惡意轉移遺產法院怎么判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惡意轉移財產主要指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或者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情況。惡意轉移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況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此外,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或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指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欠錢不還會坐牢嗎?
欠錢不還一般不會坐牢的,只有刑事犯罪才會坐牢,而欠錢屬于民間借貸是民事案件,所以一般不會坐牢。
但是以下情況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視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法律予以處罰,嚴重者或將坐牢:
1、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有關如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去年我公司與另外一公司因為合同糾紛。對付作為原告將我司起訴。要求法院解除合同并退還已支付款項。一審判決我公司勝訴,對付不服起訴二審維持原判。為終審判決。法院要求對付支付合同剩余款項。但2012年12月已經二審判決。對付到目前仍然拒絕賠付剩余款項。我公司多次催促對付并聲明拒不執行會向法院申請強制。但到目前對付仍然拒絕執行。rn請問。我該如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需要那些手續和文件?是向一審法院申請還是二審法院申請?rn還有一個問題,我們產生糾紛的是2012年的合同。同時,對方公司2011年的合同尚拖欠我們公司部分款項。是否可以同時申請執行?對方是注冊資金過千萬的公司.rn麻煩各位不吝賜教!! 一、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立案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雙方當事人或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開始計算。
二、執行立案條件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第一,申請應當向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國法律規定,無論案件經過了幾級審判,強制執行都由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管轄。第二,申請執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申請執行書,申請書必須載明您和被執行人的基本情況以及請求執行的事項;2、作為執行根據的生效法律文書,該法律文書須具有給付內容,執行標的和明確的被執行人;3、您的身份證明;4、如果您是作為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還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第三,被執行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需要提醒您的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以及國家與社會公共利益,有些案件的生效裁判文書可以不經申請,直接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主要包括: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和調解書。
三、法院受理與執行
人民法院的立案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執行案件,應在七日內審查立案,并移送執行機構;對不符合條件的執行案件,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執行機構在接受移送后,應當在三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行結案。
四、舉證責任
在法院執行過程中,作為申請人的您應該積極主動地配合法院,按人民法院的要求及時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財產線索、被執行人履行債務的能力及被執行人的下落等情況,以利于執行。否則,在人民法院無法查到被執行人財產時,申請執行人應承擔執行不能的風險。
被執行人在接到人民法院執行書后,應當主動向人民法院進行財產申報,申報內容包括自己的財產狀況、可供執行的財產以及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相應的財產狀況證明文件。
申請執行人了解到了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但自行查明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確有困難的,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調查。但申請執行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并說明理由。
五、強制執行
針對財產,人民法院在執行中可以采取凍結、劃撥存款,提留收入;搜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財產;強制遷出房屋等多種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這些措施時,會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要費用。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有義務到人民法院接受詢問。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經兩次傳票傳喚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拘傳。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或者妨害執行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對其予以罰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向人民法院提供執行擔保的財產的;
(二)案外人與被執行人惡意串通轉移被執行人財產的;
(三)故意撕毀人民法院執行公告、封條的;
(四)偽造、隱匿、毀滅有關被執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證據,妨害人民法院查明被執行人財產狀況的;
(五)指使、賄買、脅迫他人對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和履行義務的能力作偽證的;
(六)妨害人民法院依法搜查的;
(七)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方法妨礙或抗拒執行的;
(八)哄鬧、沖擊執行現場的;
(九)對人民法院執行人員或協助執行人員進行侮辱、誹謗、誣陷、圍攻、威脅、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十)毀損、搶奪執行案件材料、執行公務車輛、其他執行器械、執行人員服裝和執行公務證件的。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隱匿、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六、案外人異議
執行案件的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主張權利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異議。案外人異議一般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應的證據。執行法院應當依法對案外人異議進行審查。
七、到期債權
人民法院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通知的,第三人對履行到期債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內向執行法院提出。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內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得對第三人強制執行,執行機構對提出的異議不進行審查。
八、回避
執行案件的當事人有權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執行人員回避。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時,應當說明理由并在案件立案后確定執行人員時提出。執行人員有依法應當回避情形時,應當自行回避。
案件逾期未能執結若是由執行人員怠于執行造成的,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更換執行人員。申請中應當說明理由,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決定更換執行人員。
九、執行終結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將作出終結執行的裁定:申請人撤銷申請的;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被執行人死亡且無遺產可供執行也無義務承擔人的;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的人死亡的;被執行人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的;被執行人無生活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等等。終結執行的裁定送達當事人后立即生效。
十、執行監督
執行案件的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人員的具體執行行為不當或有錯誤的,有權向該執行人員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處理。
執行案件的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法院的具體執行行為及作出裁定、決定等不當或有錯誤的,有權向該執行法院的上級法院提起執行監督。
執行案件的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有權要求執行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對執行人員在案件執行中的違法行為,有權向人民法院的紀檢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控告。
法院拒不執行罪怎么判
拒不執行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以后,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履行法院判決的給付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以刑罰。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不用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判決;強制執行申請書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請立案時現場填寫。
一、如何投訴法院的法官
1、可以向其所在縣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反映或者舉報;
2、向該縣法院所在的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反映或者舉報;
3、如果涉嫌職務犯罪,可以向同級檢察院反映或者舉報;
4、向該縣法院同級的人大常委會反映或者舉報;
5、也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紀檢組或者中紀委舉報。
二、法院如果有失職行為的,依據失職的情況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1、如果法院在審判的時候有失職行為的,對判決結果造成影響的,案件當事人如果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如果法院失職造成審判出現錯誤的,當事人可以啟動司法監督程序,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訴、再審等。
3、如果法院工作人員有濫用職權等的行為,對司法公正性有影響的,當事人可以向檢察機關投訴,請求檢察機關介入調查。
4、如果法院失職對當事人利益造成侵害的,當事人是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如果法院不進行賠償的,可以提起訴訟解決賠償問題。
三、一般我們遇到法院有明顯的法律常識錯誤,違規行為等會投訴,投訴渠道有幾個:
1、打受案法院的12368投訴;
2、打受案法院上級,中院的電話投訴;
3、撥打信訪,監察部門的電話投訴(也可以去面談);
4、寫成書面材料,寄給法院,對于書面的材料 ,法院處理還是比較規范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立案標準
拒不執行裁定罪立案標準如下:在人民法院發出執行通知以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在執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一、惡意轉移遺產法院怎么判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惡意轉移財產主要指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或者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情況。惡意轉移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況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此外,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或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指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欠錢不還會坐牢嗎?
欠錢不還一般不會坐牢的,只有刑事犯罪才會坐牢,而欠錢屬于民間借貸是民事案件,所以一般不會坐牢。
但是以下情況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視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法律予以處罰,嚴重者或將坐牢:
1、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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