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亂治安罪的標準
擾亂治安罪的立案標準具體如下:
1、如果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一般按違反治安管理進行處理,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具體情形包括如下:
(1)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2)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市場、商場、公園、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的秩序的;
(3)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的;
(4)結伙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的;
(6)謊報險情,制造混亂的;
(7)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
2、如果情節嚴重,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主要包括: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量刑標準如下:
1、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3、聚眾沖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5、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經行政處罰后仍不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6、多次組織、資助他人非法聚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妨害公務罪、襲警罪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擾亂法庭秩序罪的刑事量刑標準
依據刑法規定,犯此罪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擾亂法庭秩序 罪是指聚眾哄鬧、沖擊法庭,或者毆打、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 訴訟參與人 ,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九條擾亂法庭秩序罪 有下列擾亂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一)聚眾哄鬧、沖擊法庭的; (二)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的; (三)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 (四)有毀壞法庭設施,搶奪、損毀訴訟文書、證據等擾亂法庭秩序行為,情節嚴重的。
擾亂法庭秩序罪四種行為
法律主觀:
關于 擾亂法庭秩序 罪主體這件事情 擾亂法庭秩序罪 是指聚眾哄鬧、沖擊法庭,或者毆打、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 訴訟參與人 ,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
法律客觀:
擾亂法庭秩序罪是指聚眾哄鬧、沖擊法庭,或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
擾亂公共秩序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一、擾亂公共秩序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1、擾亂公共秩序罪立案標準,具體如下:
(1)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予以立案;
(2)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
(3)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證明作擔保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予以立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聚眾沖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經行政處罰后仍不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組織、資助非法聚集罪】多次組織、資助他人非法聚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擾亂公共秩序罪構成條件是什么
1、客體要件,也就是對應的社會秩序,比如國家機關、學校、醫院等環境;
2、主體要件,聚眾鬧事的主要發起人,或者積極參與擾亂社會秩序活動的參與人;
3、客觀要件,表現形式一般是通過三人以上聚眾方式擾亂客體要件人群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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