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收學生手機違法嗎?
老師沒收學生手機的行為是否違法,可以區分以下情況:
1、教師沒收手機后直接交與學生家長,在該種情況下,教師是基于對于學生的管理進行的行為,不認為其實際侵犯了所有權人的所有權,并不違法;
2、教師沒收手機后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歸還,是不違法的,但如果說歸還時限過長,或所有權人堅持不同意,而教師依然占有手機,便可能會構成侵犯所有權人的占有和處分的權利;
3、教師沒收手機后便不予歸還,教師的行為已經實際侵犯了所有權人的占有和處分的權利,教師拒不交還的話,所有權人可以通過法律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手機問題也是一個財產問題,國家法律保護個人財產不受侵犯,學校和老師是無權沒收學生的手機的。沒收權是司法機關或行政執法機關的特有權力,一般指司法機關或行政執法機關沒收違法犯罪的贓物,學校不是執法機關,當然學校和老師都沒有沒收權,老師是不能沒收學生的財產的。但學校和老師有教育管理的權利,所以學校或老師可以暫時為學生保管手機,并及時通知家長,學生帶手機進入學校違反了學校的校規,可以讓家長到學校來取這個手機,或者放學后,讓學生把手機帶回家,并讓家長監督不讓學生再把手機帶到學校里來。
老師以任何理由將學生的手機長期扣留,并于學生畢業后方返還,都屬于侵占他人合法財產的違法行為;將他人的代為保管物、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經討要后拒不歸還,數額較大的,構成侵占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條
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條
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條
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條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手機被老師沒收了
老師沒收你的手機行為違反了國家的四部法律,分別是:《民法典物權編》、《教育法》、《教師法》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情節嚴重者算是侵犯你的私隱。
一、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是否犯法 手機是學生的合法財產,學生對于該手機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但是老師沒收的行為是否違法,可以區分以下情況:1、教師沒收手機后直接交與學生家長 在該種情況下,教師是基于對于學生的管理進行的行為,沒收手機雖然短暫讓所有權人失去了對于所有物的占有和處分,但由于教師將其交與了所有權人的父母,且所有權人與其父母的關系極為緊密,因此也不認為其實際侵犯了所有權人的所有權,因此沒收后交與其家長的行為,并不違法。2、教師沒收手機后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歸還 這是最常見的手段,一般來說都是說考試后歸還,但如果說歸還時限過長,或所有權人堅持不同意,而教師依然占有手機,便可能會構成侵犯所有權人的占有和處分的權利;如果教師堅決不交還所有權人,可以選擇聯系其父母,將手機交與其父母。3、教師沒收手機后便不予歸還 若發生此種情況,則教師的行為已經實際侵犯了所有權人的占有和處分的權利,教師拒不交還的話,所有權人可以通過法律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二、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涉及的法律有哪些 如果是因為看中你的手機而進行的強行沒收則違反了國家的四部法律,分別是:《民法典物權編》、《教育法》、《教師法》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情節嚴重者算是侵犯當事人的私隱。 1、《民法典物權編(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規定:手機是當事人合法動產,當事人擁有該物品的所有權,任何個人與機關(除執法機關外)無權占有或扣留. 2、《民法典》規定當事人有權對當事人傾犯合法財產的個人以及機關(除執法機關外)要求財產復原和歸還。 3、學校有規定學生不允許帶手機上學,卻無規定老師可以沒收以及扣押手機。因為《民法典》有明文規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別人的個人財產而學校更沒有權利去沒收,雖然個別學校是公辦學校,但學校再怎么樣也只能是學校,永遠都不能成為執法單位。而某些學校有規定老師可以沒收,此規定與法律相沖,它便是違法規定,照例應該廢除。 4、《教師法》并沒有“沒收或扣押學生財產”的權力。并且《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教育法》中說明,不得侵犯學生的合法權利。而《民法典》中的權利,是屬于合法權利。 5、《民法典》中還規定了假若財產在其中損失,當事人還可以要求侵害人作出賠償 綜上所述,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是否犯法要看老師的具體行為是否違反了法律規定,如果老師沒收手機的行為侵犯了學生的合法權益就是違法的,如果老師的行為只是為了制止學生的違規行為并沒有觸犯我國法律關于私有財產的規定是不違法的,因此老師沒收手機的行為是否違法就要看老師的動機和處理結果了。
老師有權沒收學生手機嗎
老師有權沒收學生手機嗎
【案例假設】
小麗是高三的班主任,她希望自己班上的學生在高三沖刺的階段能夠把所有精力都用在學習上,于是要求她的學生到學校上學期間不能帶手機來。但是她班上還是有很多同學偷偷帶手機來,有些同學甚至上課時間還玩手機。
小麗為了讓帶手機的學生能夠好好學習,于是就沒收了學生的手機,暫時代為保管,讓他們放學了才能找她拿回手機。
那么,小麗有權沒收學生的手機嗎?學校或老師沒收學生手機的行為是否違法?
【法律依據】
《憲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民法典》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條: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壞。
【案例分析】
手機屬于學生私人的合法財產,受到相關法律的保護,任何人不得隨意侵犯,因此學校或者老師都是無權沒收學生的手機的。但是現實中學校或老師為了教育管理做出沒收學生物品的行為是否違法,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區分判斷:
1、沒收后短時間暫為保管即歸還學生。現實中比較多的是這類情況,比如上課時、考試時,暫時沒收學生的手機,并代為保管一小段時間,等到下課后、考完試就歸還給學生。這種情況也是為了更好地教學和教育管理,一般是不會認定為違法。
2、沒收后不歸還學生,直接交給家長。這類情況也挺多見,學校或老師考慮到把手機交還給學生,學生會繼續玩手機,為了學生的學習,可能會選擇直接歸還給學生的家長,讓家長來監督學生。
這種情況雖然讓手機脫離了自己的所有權人學生,但是學生和家長是特殊的緊密關系人,將手機交還家長一般也不會認定為違法。
3、沒收后長時間保管不歸還。有些學校或老師沒收手機后,可能會長時間不歸還,比如要求必須等到一個學期末之后、放寒暑假之后等才能歸還。
這種情況學生或家長可以要求學校或老師歸還,學校或老師堅持拒不歸還的話,那么可能就會涉及違法,所有權人可以通過法律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4、沒收后充公不予歸還。這種情況一定是違法的,學校或老師沒有沒收私人合法財產的權利,不能將學生的手機沒收不予歸還。遇到這類情況,學生可以直接起訴學校或老師,要求返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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