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包括以下內容:一、刑罰條件。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皮源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二、變通條件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證據和程序條件。1、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2、提請逮捕后,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3、移送起訴后,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復核的早握判;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的;四、可能出境條件: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五、不得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的限制條件:1、累犯;2、犯罪集團的主犯;3、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4、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5、暴力犯罪;6、其他嚴重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與本案無牽連;(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三)享陸改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法律分析:(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1、可以交納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由決定機關根據案情、社會危險性、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決定。2、提供保證人。保證人必須符合與本案無牽連,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并且具有固定住所和收入四個條件。另外,有幾個關于取保候審的關聯知識也需要了解:1、決定機關。刑訴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情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切莫亂托人。2、取保候審的三種類型。直接取保候審,刑拘轉取保候審,逮捕轉取保候審。3、取保候審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4、違反取保候審規定,保證金要被沒收,需要逮捕的還可以先行拘留。【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