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由交警部門根據雙方的過錯情況進行劃分,交警部門的責任劃分影響雙方損失的賠償比例,而損失既有物質損失也有人員傷亡損失。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以及具體傷情,可能賠償以下16個法定賠償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康復費、整容費、后續治療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住宿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失費、營養費、其他財產損失費。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應當先由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付,交強險的最高賠付金額是12.2萬,但不同傷殘情況下賠付的最高額不一樣。保險公司應當在限額內先承擔責任,之后不夠的才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承擔責任。申請保全后,由人民法院進行審查,判斷是否符合保全條件,另外申請保全的話當事人需要提供擔保。但是起訴以后,如果法院覺得有必要,也會依職權采取保全措施。責任由交警來進行劃分,所以你關心的問題應該是責任劃分以后自己或對方所需要承擔的賠償責任。關于具體的賠償情況,需要知道具體的人員傷殘情況以及財產損失情況。我想你關注的點應該是賠償的問題,而不是這些程序問題。關于到底如何賠償,以及賠償多少合適,因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關鍵信息無法確認,所以需要向你詢問一些信息才能進一步確定。
法律客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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