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刑法對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于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在觸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項罪名時,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比照相應罪名的量刑標準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十四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負任何刑事責任,即不予以定罪量刑。 對于因未達相應刑事責任年齡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具體判刑多久要結合具體罪名及犯罪事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四十九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法》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根據上述法條,若他不是故意殺人,只是故意傷害但未造成他人重傷的,不負刑事責任。若他是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造成他人重傷的,應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因為他年齡15歲+自首,法院會對其進行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根據您提供的信息,只能簡單做以上簡答。具體的定罪量刑,需要更多的信息(證據)方能知曉,請諒解!
滿意請采納,謝謝!
相關推薦: